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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552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2年05月06日 名  称: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支部委员会关于2022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林草发〔2022〕2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国有林业场站圃,局直各办、中心、沙地柏管理局: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

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支部委员会关于2022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分享:    下载

各国有林业场站圃,局直各办、中心、沙地柏管理局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今年全旗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旗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对标先进,追赶超越,认真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争一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高质量的绿色乌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做好思想引领工作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第一任务,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核心任务,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宣传贯物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深入开展对标先进“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行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聚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宣传宣讲、研究阐释,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围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开展1次讲学。制定全会精神学习计划,列出专题研讨。深入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切实把对“两个确的忠诚拥护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三)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专题学习,6月底前,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底前,开展1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自查评估,落实政治要求,查找差距不足,强化问题整改,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持续巩国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全过程,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在增加历史自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理论武装、增进人民福祉、发扬斗争精神、推进自我革命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联系服务群众“六个一”工作机制,制定 2022 年度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建立健全“三问”活动、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安排部署,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理论研讨会、新闻宣传、专题培训、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深入推进党的整治建设

(一)加强政治引领促“两个维护”更加坚决。强化对党忠诚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监督,完善政治督查机制,紧扣“国之大者”,围绕内蒙古讲大局、担使命的“五个重大政治责任”,当好全区经济“稳”的压舱石、“进”的排头兵,紧盯生态保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疫情防控、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

(二)健全落实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全面贯彻《市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委政治建设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全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化群团改革,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

(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自治区《若干措施》,严格执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全市农村牧区基层党建主要职责与基本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意识和责任。

(四)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实施方案》《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面清单》等相关文件,深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地域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和风险防范预案,积极稳妥处置风险隐患。

三、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19

-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自治区《若干措施》,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持续推动干部能力提升,持之以恒加强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民主集中制教育。

(二)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积极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和系列平台一体化建设,深化“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党员发展的政治审查办法,守好发展党员质量生命线,把各方面先进分子特别是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突出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效果,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开展“固定+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提桥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三)做好群团工作。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引导群团组织开展符合实际,群团特点、党员需求的各类活动,推进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炼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大力推动纠“四风”树新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变种,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决纠治影响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坚决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酒桌文化”“局文化”等不良风气,认真落实全旗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行动,全面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监督行动,力争对问题线索存量实现“清仓见底”,对增量快速处置“月结月清”,切实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

(二)坚决挺纪在前。加强支部对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的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抓好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三)推动效能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开展“营商环境从我做起”活动,发布为民办事、服务企业信息公开,抓好“最多跑一次”,“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进一步凝聚起积极践行“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的思想共识。

五、着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研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研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深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正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重视战略策略问题、永葆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下功夫,继续为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研究,加强对新时代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就经验和下一步思路举措”等问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课题研究成果,以破解难题带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二)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加强党务骨干培训,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党负责、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纯正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保证必要的工作和活动经费。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发挥其职能作用。

 

 

中共乌审旗林业和草原支部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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