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宗地一:地块编号为2022112号,位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沙尔利格镇区,规划用地面积2100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21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苏力德苏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苏力德苏木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2021〕11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三)款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第五项环境卫生设施:包括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便)处理设施、其它环卫设施”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宗地二:地块编号为2021187号,位于乌审旗图克镇,规划用地面积40000.31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40000.3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体育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图克镇人民政府,拟建设项目名称为图克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运动场)建设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图克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2〕120 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七)款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第三项全民健身运动设施(住宅小区、企业单位内配套的除外)”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150626202205012号
用字第150626202202014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