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拟出让位于乌审旗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有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评估及我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定本方案。
宗地一:出让宗地编号2020124,宗地总面积42平方米,土地坐落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毛乌素街西、巴音路北,权属来源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规划用地指标为建筑容积率1,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拟定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底价为:450元/平方米。
宗地二:出让宗地编号2020148,宗地总面积55平方米,土地坐落于乌审旗嘎鲁图镇萨拉乌苏街东、巴音路北,权属来源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规划用地指标为建筑容积率1.05,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拟定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底价为:450元/平方米。
宗地三:出让宗地编号2020154,宗地总面积75平方米,土地坐落于乌审旗嘎鲁图镇林荫路北、乌审街东,权属来源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规划用地指标为建筑容积率1.05,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拟定该宗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出让底价为:450元/平方米。
现恳请旗人民政府予以审核并确定上述3宗土地出让底价。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条字第:150626202000045)复印件
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条字第:150626202000061)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条字第:150626202000065)复印件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