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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0898 分  类: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自然资字〔2019〕76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为进一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指出...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2   分享:    下载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为进一步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乌党办〔2019〕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制定《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乌审旗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方案>任务分解方案》通知要求,主动认领了3个方面5项具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分解方案,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旗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扫黑除恶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分类施策、统筹兼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快速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全面彻底整改,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整改任务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关于“有的工作仅停留在‘大会大话大标语大喇叭’层面,宣传发动方式单一,活动展板档案资料内容雷同”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责任清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找工作短板、差距,逐项整改。二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旗委有关要求对重点宣传内容实现网上全覆盖。三是对集中办公地点、人流较密集场所现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海报、宣传画进行督查,及时补充、更新。四是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积极策划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宣传短视频,与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联合推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视频彩铃”,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各基层国土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综合治理方面 

  2.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砍伐林木、侵占草场、非法采砂等问题多发。鄂尔多斯非法采砂和侵占林草资源等问题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开展对非法采砂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二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组织执法力量集中调查处理2016年以来非法采砂问题,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压案不查、有案不立的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 

  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各基层国土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长期坚持 

  3.关于“部分行业部门对政法机关的建议书不够重视。全区发出司法建议119条,收到反馈不到20%,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包头、乌兰察布等盟市政法机关发出的建议书,多数行业主管部门未予回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旗公检法司发出的所有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进行梳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进行反馈。二是尽快开展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反馈情况摸底调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健全完善线索发现、研判、移交、反馈机制,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深挖彻查方面 

  4.关于“内蒙古矿产资源18种占全国第一,腐败乱象因资源而集,但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远未见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16年以来受理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和问题线索全面清理起底,进行梳理研判,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深入开展核查工作。二是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重点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三是组织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大排查行动,逐矿筛查涉黑涉恶问题,深入摸排线索,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四是对查处的矿产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责任部门:执法监察大队、地质矿产股、各基层国土所、人事宣传教育监察室 

  完成时限:2019年9月30日,长期坚持 

  5.关于“对部门单位的追责问责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对行业领域开展乱象治理工作,从“治乱”中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失职渎职问题线索,斩断利益链条,切断供血渠道。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中央扫黑除恶督导问题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坐镇一线调度指挥,协调解决具体困难,确保按时按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健全整改台账,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责任意识,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紧盯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补齐问题短板,提升源头治理水平。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机制,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及时向局扫黑办汇报进展情况。要采取调研指导、挂牌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效果。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做到严改实改、真改快改,推进标本兼治。在整治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对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深入、不彻底的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要以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原则,深入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源头治理能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提高专项斗争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水平,推动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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