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国土所、局属二级单位、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19〕52号)和《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19〕53号)要求,结合全旗国土资源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全旗国土资源领域管理秩序良好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通过问题整改和行业乱象的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涉伞线索,特别是征地拆迁、采矿用矿、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涉黑涉恶问题彻底铲除,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长效机制,遏制在国土资源领域新的黑恶势力形成,实现全旗国土资源领域良好的管理秩序持续稳定,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不断提升。
三、整改、整治工作措施
(一)从执法监察方面入手。一是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例行督察、“大棚房”整治工作以及近年查处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中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细化排查方法,逐个甄别,不放过蛛丝马迹。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加大执法力度,收集非法占地、乱采乱挖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煤炭企业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绝不手软。严厉打击组织团伙私挖滥采、非法破坏矿产资源的问题。
(二)从信访举报方面摸排。一是对近年来的土地、矿产信访案件细化梳理,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是否有组织团体煽动群众非法上访问题。二是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中排查涉黑、涉恶、涉伞线索。
(三)从日常管理工作入手。一是排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团伙组织、黑恶势力煽动闹事阻碍征地的问题,排查意向用地企业是否存在雇佣“地下执法队”通过恐吓、暴力等非法的方式征地。二是排查矿产资源领域是否存在非法垄断、强买强卖的“沙霸”、“土霸”以及通过暴力、暴力威胁手段非法采矿、阻挠干扰行政执法的黑恶势力。三是排查是否存在以恐吓威胁的方式非法占地,胁迫人民群众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不动产转移登记等问题。
(四)加强宣传,拓宽举报渠道。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以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设置网络、电话、举报箱等举报渠道,发动、引导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相关线索。
四、整改、整治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在工作中要时刻留心留意,对发现的可以线索要深挖深究,并将相关线索及时上报。
(二)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各部门于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报送线索排查情况,零线索可通过口头、电话向政策法规股报送;疑似线索必须将线索及相关材料以书面向政策法规股报送。政策法规股建立线索排查登记台账。
(三)政策法规股对搜集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组织召开局领导办公研讨辨析会,根据研判辨析情况向公安部门移交相关线索。
五、整改、整治时限
整改、整治工作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底结束。政策法规股对此次整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3月底向市局报送。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