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2021年全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全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决定在全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经发现,依法取缔,必要时联合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为营造构建健康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查处,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文化营业场所必须严格核对上网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要切实加强场所内的日常巡查工作,杜绝未成年人以他人有效证件、调包等形式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抵制色情暴力内容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严厉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下载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格调低俗、侵权盗版等文化内容的违规经营行为。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管人员要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浏览、观看、下载淫秽、色情、低俗等不健康的低俗类文化产品,及时消除文化安全隐患,努力把互联网公共文化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合法、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
(三)禁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停止技术措施的实施。提高监管系统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电脑终端的覆盖率和在线率,充分利用技术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时监控,达到有效屏蔽有害信息、非法游戏和不良网站,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决取缔“黑网吧”。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发现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及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五)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结合专项检查行动的同时,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场所安全规范经营,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各类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进一步增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组织执法力量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现场管理人员牢固疫情严防严控意识,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步骤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1日至11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计划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20日)。制订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职责,确保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整治阶段(4月21日至11月10日)。对全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内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是否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牌;证照是否按要求悬挂;是否存在超时经营现象;营业期间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等;打击无证经营的行为。
(三)整改复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本次整治行动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改正,对问题突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严密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整改到位。执法人员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现场责令其进行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工作细化到每个环节,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突出宣传,保障实效。活动期间,各地要注重舆论引导,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