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19〕1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随文呈上,请审阅。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8日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行业
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19〕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把专项整治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扎实推进文化市场乱象整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旗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及经营活动规范有序。重点突出“五个有效”:一是有效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有效遏制含有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服务进入文化市场,使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三是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使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五是有效提高监管水平,提高案件查办力度。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二)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
(三)营业性演出市场;
(四)网络文化市场;
(五)文化旅游市场;
四、具体整治任务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禁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和活动。具体包括:
(一)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1.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
2.严格禁止网吧超时经营,脱网游戏等违规经营行为。
3.协调配合工商部门,坚决取缔黑网吧。
4.严厉查处违法网络文化产品及经营活动。
(二)整治文化娱乐市场
1.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加大对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厅的查处力度。
2.严格禁止娱乐场所超时经营。
3.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
4.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使用违规机型、机种、电路板等。对综合娱乐场所以及电子游戏厅中设置有赌博功能游戏机的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予以查处。
5.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赌博、变相赌博等经营行为。
6.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违禁内容、产品和服务。
7.要查验包房门窗、灯光、门锁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法证件等,进一步要求各类娱乐场所不断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现治安、防火隐患和“黄、赌、毒”问题及其它可疑情况要及时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
8.发现查处娱乐场所中各类非法演出活动。
(三)整治营业性演出市场
1.严厉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的演出活动。
2.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监管,杜绝淫秽色情表演。
3.规范营业性演出场所、个体演出经纪人、个体演员的备案工作。
(四)整治网络文化市场
1.严厉打击含有反动、色情、淫秽、赌博、暴力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
2.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
3.提高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办理能力。
(五)整治文化旅游市场
1.严厉打击旅游景区等场所强买强卖、聚众滋扰的行霸、市霸、路霸、村霸。
2.对旅游市场出现的“黑车”、“黑店”、“黑导”等欺行霸市行为进行线索排查移交。让游客玩地开心、舒心。
(六)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1.认真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检查。
2.督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
4.妥善处置文化旅游市场突发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对文化旅游市场各类经营场所检查时,要高度关注安全防火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关闭,并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
(七)严格依法整治,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
集中治理工作要加强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坚决依法行政,依法查处各类违规经营活动。要动员广大经营者和群众参与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举报作用。发现线索要及时向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旗扫黑办报告。
五、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摸底调查(2019年3月至4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工作,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旗区文化行业进行的摸底调查。对辖区内管理对象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整治。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19年5月至11月)。对排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通过部门会商、协调处置、责任督办等方式,及时依法开展整治和打击,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办结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9年12月)。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经验成果总结。针对存在的典型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机构
为确保整治行动成效,决定成立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行业乱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苏雅拉陶特胡 旗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郝 翀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兼副局长
巴达玛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志忠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兰图雅 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
斯 仁 乌兰牧骑队长
杨骐瑞 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
哈斯达来 文化馆馆长
娜布庆花 图书馆馆长
乌敦花 博物馆馆长
其其格 非遗中心主任
李志富 电影管理站站长
海日汗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刘翠萍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七、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真正把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整治工作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工作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整体联动,务求整治实效。积极与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召开联席会,认真分析研究和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的监管作用,实现文化市场群防群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