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充分展现全局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结合旗委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工作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秀党员”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秀党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坚持“四讲四有”基本标准,引导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从“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做起,争当先锋模范,争做优秀党员。
(二)践行“立足岗位做贡献,争当合格党员”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践行全旗提出的“立足岗位做贡献,争当优秀党员”“比学习,比奉献,比实干”,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
二、活动内容
要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美丽乡村”、“两学一做”、“精准扶贫”、“3+1”互助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工作,在岗位上按照共产党员“五带头”的要求,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项工作和服务质量赢得组织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示范岗: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和行业规范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效率水平,工作成绩优异,得到广泛认可。
责任岗:对照岗位职责和党员服务公开承诺的内容,能够积极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奉献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长期坚守在工作一线。
三、方法步骤
1、确定岗位。党员具体岗位由站办所推荐,党支部确认,将党员岗位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2、群众监督。党员岗位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公开承诺。党员根据所确定的岗位,根据自身职位、技能、特长等实际情况,作出承诺,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人人有岗位、个个有目标。
4、履行职责。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立足岗位,根据对组织和群众作出的承诺,在攻克难点工作、推进重点工作、创新亮点工作中表现出色,担当业务骨干。
5、考核评议。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登记台账,对照岗位职责和党员所作的承诺,定期进行考核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对不符合党员岗位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党员示范岗出现下了情况之一者,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
一是岗位出现了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机关制度的人和事;
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三是发生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
四是其他严重影响党员形象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开展“立足岗位做奉献 争做合格党员”创建活动,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勤政为民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严格标准。此次活动要严肃纪律,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严格监督。
3、务求实效。要把“立足岗位做奉献 争做合格党员”活动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在服务群众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