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
党风廉政责任,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有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体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文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苏雅拉陶特胡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郝 翀 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巴德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志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世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哈 达 旗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长
李广亮 局副主任科员
奇巴特尔 局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伊拉图 局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成 员:杨骐瑞 局办公室主任
斯 仁 乌审旗乌兰牧骑队长
伊拉图 乌审旗马头琴交响乐团团长
白庆元 乌审旗文物局局长
娜布庆花 乌审旗图书馆馆长
东格尔 乌审旗文化馆馆长
乌敦花 乌审旗博物馆馆长
乌兰图雅 乌审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其其格 乌审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李志富 乌审旗电影管理站站长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
常工作,郝翀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按照局党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贯彻实施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认真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责任明晰,措施到位。
3.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公布廉政举报电话:7216363
四、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坚
持原则,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决策
和管理全过程,推动人社工作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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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