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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640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文  号:乌发改发〔2024〕1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分享:    下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活动,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粮食承储企业、粮食应急加工点(以下统称“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持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24年底前,完成全旗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安全监管事业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2025年底前,配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制定细化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2024年底前,督促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全面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2.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据职责规定,依法对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于存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模糊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厘 清监管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安全监管企业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2024年底前,梳理完成全旗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安全监管事业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及业务股室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清单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分批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对上述新任、新进人员开展培训。 动员各粮食收储企业积极开展多元粮食安全培训。

2.依托国家平台开展培训。推广使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培训”APP,通过线上教育的分级分类全员培训不断拓展提升培训的广度、深度、力度,不断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2024年,以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各类危险作业培训课程为重点,实现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2025年,利用“安全生产培训”APP现场培训和考核功能,实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在线考核。

(三)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

1.深化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针对新问题、新风险,结合安全管理实际,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制定、修订、提升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宣贯培训力度。2024年度前,充分学习运用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标准。

2.建立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业务拓展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组织对全旗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每三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评价工作。

(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落实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重点加强粉尘涉爆、粮食熏蒸和出入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对重大隐患长期悬而未决、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等措施、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2.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办查实等各种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并及时向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备,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五)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和检测预警

1.提升智能化安防监管水平。推动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应用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平台,实现重点部位和关键安全风险实时监控和及时处置。2024年底前,确保我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全面使用安全生产模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功能),应用率达100%。

(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督促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提升管理能力、强化特种专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持证上岗。2024年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要求,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督促指导粮食收储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七)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

1.深入开展精准督导检查。积极协调推进联合安全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完善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评估评价、重点帮扶等方式为重点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借力“安全生产月”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粮食收储企业单位人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带头宣讲制度落实。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九)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    

1.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指导企业单位围绕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在督促指导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单位完成自评的基础上,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逐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粮食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强化跟踪督,逐级压实责任,要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三)强化正向激励。积极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表现先进单位的表扬力度,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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