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0255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1月10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1〕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旗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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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旗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0〕17号)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0〕1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