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服务,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鄂府发〔2020〕67号)文件精神,旗人民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方法步骤
“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自2020年10月20日开始,至2020年11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组织召开全旗动员部署会议,传达《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鄂府发〔2020〕67号)文件精神,宣读《乌审旗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方案》,落实相关单位责任。(责任单位:旗政府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31日至11月15日)。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岗位特点,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抓好“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各项任务落实,采取有效管用措施,明确优质服务目标、方式方法、时限要求,每周五反馈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于旗政务服务局汇总后上报旗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三)活动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提炼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模式,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常态化措施,为广大办事群众、办事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持续优化我旗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
三、活动内容
(一)扎实开展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旗委宣传部要统筹旗级主流媒体,通过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改革要求、政策措施;深入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背景意义、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及推进措施等;深入宣传解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0〕9号)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全面宣传我旗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过程中的生动实践、取得的成果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正面典型及先进经验。(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
(二)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办事效率和质量。以“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制度提效、形象提升”为目标,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政务服务窗口要在业务办理流程、满意度、服务大厅布局合理化标准化、窗口规范服务、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博物馆、图书馆、旅游区、党群服务中心、银行、火车站、汽车站、出租车行业等公共服务人员要礼貌用语、耐心解答、热情服务。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下沉服务单位、服务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主动了解办事企业、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用工贵、项目用地手续慢、入企业检查多、清欠民营企业账款有力等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问题。探索推行提前介入、承诺制、限时办理、“保姆式”服务等创新机制,审批工作人员要搞好上门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审批、融资服务、证照办理、用工介绍等服务,将“你要办”改变为“我帮办”。(责任单位:各苏木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供营商环境优质服务。
1.公共交通方面,开展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行业服务标准规范和文明服务礼仪培训。重点整治出租车司机在文明交通、礼让行人以及拼客拒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汽车站、火车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对象,弘扬文明驾驶、文明行车、互助礼让的良好风尚。2.文化旅游方面,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文化交流、文化旅游线上线下公益培训等活动,以文明热情的旅游形象感染人,以特色鲜明的活动吸引人,以优质高端的文化旅游服务留住人,借助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持续提升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影响力。3.商务服务方面,开展跨境贸易综合服务提升活动,为企业再解读外经贸专项资金、便利化通关、出口退税、结汇、综保区优惠和小微企业免费投保、出口信保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提振企业出口信心。对外贸企业存在困难再调研、再梳理,压实外贸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责任,推动外贸包保服务责任人落实责任,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规范商超、酒店、餐饮等行业市场秩序,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4.融资服务方面,积极推广“鄂尔多斯中小微企业信用平台”“鄂尔多斯金融超市微信小程序”,提升金融线上服务质效和便捷度。组织开展企业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培训活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和服务,发放中小微企业融资知识手册,指导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5.获得电力方面,深入社区、企业开展“获得电力”供电宣传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多方式面向客户宣传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各项举措、电价政策,提升客户“获得电力”认可度。推行“一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和“同城异地”办电等服务,切实减少用户办电资料和临柜次数。严格办电时限管控,压缩供电企业内部工作时限,压缩办电环节,精简办理流程,提高办电效率。成立用电报装流动服务小组,及时掌握企业用电需求。6.其它行业领域,要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集中开展“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系列活动。(责任单位:旗直各相关部门、乌审供电分局、运管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做好本苏木镇、本部门“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的组织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指挥调度,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旗人民政府将组织宣传部、政府督查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组成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组,围绕“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工作重点,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强化我旗优化营商环境纪律保障。
联 系 人:周海东、万兵
联系电话:7582280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相关链接:《乌审旗人民政府“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政策解读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商环境优质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