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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6844 分  类:科技、教育;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15年06月03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文  号:乌政发〔2015〕1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6-03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大企事业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内政发〔2014〕79号)、《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鄂党发〔2014〕1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我旗转型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现提 

  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精心谋划全面转型奋力推进县域发展让绿色乌审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一颗新星”总要求,突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绿色乌审全面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努力突破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增强创新发展的体制活力,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增强区域创新能力。 

  ——坚持企业主体与协同创新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发挥创新决策、研发投入、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大力营造产学研宏观环境,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提升创新绩效。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政府在政策引领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坚持统筹协调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创新的统筹,突出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化。 

  (三)发展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创新体系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创新研发活动有效开展,创新成为转型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专利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授权量平均年增长15%以上。到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达 

  到2个。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家,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自治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达到3个,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达到1个。 

  ——创新投入稳定增长到2018年,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全旗生产总值的比重(R&D/GDP)达到1.2%,到2020年,R&D/GDP达到1.5%左右,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实现法定增长要求。基本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创新绩效大幅提升。到2018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进步综合实力进入全市前列。 

  ——创新环境不断优化。支持创新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创新型人才、创新资源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崇尚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围绕主导产业,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主导产业,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组织和引导企业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努力突破甲醇、烯烃下游产品和高盐水处理、二氧化碳循环利用等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天然气化工、煤化工延链增值、精细化发展。整合农牧业科技资源,集中力量建设葡萄、生猪、细毛羊、肉牛等市级以上农牧业科技园区、基地,培育壮大一批农牧业科技型企业,加强设施农业、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成果引进和实施,加大农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农牧民技术培训力度,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输出提供支撑,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高端发展。 

  (五)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园区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各开发区(园区)要根据园区产业特色,组建产业创新人才团队,设立科技服务机构,制定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编制“创新计划”,组织企业参加高新技术博览会、工业科技博览会及“走出去”进行项目对接洽谈等形式,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共建技术创新载体,突破共性关键技术,推动科技资源共享。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企业制定和落实有利于鼓励创新和专利发明成果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措施。 

  (六)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创新的主力军。以煤为基础,编制煤炭精细化工技术路线图,建设高分子产业园,聚集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企业,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七)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合作,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共建产业研发机构和平台,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和补助。 

  (八)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创建国家、自治区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实施“创新型企业”扶持计划,通过创新基金资助、政策支持,对创新绩效明显、产权明晰、成长性好、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进行扶持,增强企业创新实力。鼓励科技人员创办创新型初创企业。鼓励传统型中小企业加快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变,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和大学生进入创新型初创企业。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支持科技人员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创办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型企业给予奖励。 

  (九)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政府对创新的财政投入机制,着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积极探索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后补助科技经费投入方式,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政策,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和能力。 

  (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设立专利费用资助项目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申请专利,推动应用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专利项目产业化,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鼓励企业购买转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专利技术,对企业引进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适用专利技术产业化的给予奖励。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围绕我旗主导产业,强化企业在科技合作中的参与度,以企业需求为重点,搭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人员互派、交流和培养的平台,积极探索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的合作创新之路,建设科技需求对接信息平台,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企业与科研院所产学研专项对接活动。实施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企业)计划,实现科技资源与园区(企业)生产一线无缝对接。 

  (十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产学研合作基金,支持园区、企业等与区内外高校院所就联合科研攻关、共建研发平台、委托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引导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首次转化在我旗实施的,在项目立项、土地、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业经技术合同登记购买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按交易额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组织企业以攻关重大关键技术为突破口,联合申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联合制定产业技术路线图,推动项目向产业化延伸。 

  五、引进与培育人才,增强创新活力 

  (十三)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围绕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鼓励柔性引进产业发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技术领军人才,支持研究生、大学生、科技人员在我旗创新创业。积极与中国科协驻鄂尔多斯市服务站对接,力求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的科技人才资源,对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加强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专家大院等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十四)大力培育本土创新型人才。实施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的高校院所智力资源,培养企业研发人才和实用技术人才。通过引进来、走出去,造就一批推动主导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兼职创业、在岗创业、离岗创业。 

  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大力营造创新环境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审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部门分工协作,政府、园区联动的推进机制。旗直各相关部门、各苏木镇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营造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确保各项决策措施落到实处。 

  (十六)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产业政策与科技 

  政策、企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投入、人才引进培养相协调的制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市场决定经费分配、成果贡献、人才水平的导向机制。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破除人才流动、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 

  (十七)保障科技经费投入。健全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旗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1%以上。将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有关科研平台、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奖励补助等多种手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杠杆作用。 

  (十八)强化金融对创新的支撑。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发展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科技贷  

  款风险补偿和奖励制度。健全金融中介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科 

  技投融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创业创新活动与市场无缝对接。 

  (十九)大力弘扬创新文化。树立创业优先、创新驱动,科教兴旗、人才强旗的发展理念,培育勇于探索、敢为人先,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营造爱科技、学科技、重视科技、推广应用科技的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宣传优秀创新创业典型,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强化全民创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科普教育与交流平台建设,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完善科普教育培训体系,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提高领导干部和 

  公职人员科学决策水平和推进科技创新的能力,提升农牧民的科学素质。 

  (二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加大科技考核对园区、苏木镇和部门在实绩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把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企业发展、创新人才聚集等创新能力评价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督促检查,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对科技创新工作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部门,旗委、旗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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