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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14411 分  类:自然资源、能源;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的决定 文  号:乌政发〔2020〕1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8-02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旗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2010年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039号)等4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 

  一、废止的4份执行类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决定,及时清理本苏木镇、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附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2019年)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82 

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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