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经旗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研究通过,旗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2010年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10〕39号)等4件涉及煤炭资源领域执行类文件。
一、废止的4份执行类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各苏木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决定,及时清理本苏木镇、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附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2019年)
乌审旗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日
乌审旗人民政府废止涉及煤炭资源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