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乌审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乌审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全国健康促进旗和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健康乌审”战略,建立健全全旗干部职工健康档案,结合我旗实际,就开展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预防保健,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健康保健意识,提升我旗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保障水平,充分彰显旗委、政府对全旗干部职工的关爱、关心,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的进程中担当作为、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预防为主,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
(二)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指导。
(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检查资料,全面、准确地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四)加强健康促进,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体检对象:全旗财政供养的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干部。
(二)体检方式:干部职工每两年体检一次,2020年开始实施,当年10月31日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自行选择到旗内公立医院和旗内有资质的体检中心体检,不得由他人顶替体检。
(三)体检费用:从2020年起,1000元/人/次。
(四)体检程序及结算方式:各单位将体检人员花名册报送至旗财政局,经审查后按照花名册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各体检医疗机构对体检人员进行汇总,汇总后由各单位分别进行结算。有增加体检项目的费用个人自理。
(五)健康体检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干部职工体检的各项政策、规章和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体检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及时报告体检结果。
2.建立干部职工体检健康档案,指定专人妥善管理,及时组织专家分类评估确定影响全旗干部职工健康因素的主要疾病,并开展针对性综合干预。
3.由参与体检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具体负责体检工作,指定副主任医师职称人员为主检医生。
四、经费来源
各地各部门将体检经费列入本单位当年预算;旗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各地各部门,由参检人员所在单位进行预算、决算。
五、其他事宜
(一)各地各部门要把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干部职工健康体检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体检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体检健康档案。各单位应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年度体检工作。
(三)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企业可参照此方案自行组织干部职工体检。
(四)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总结报告工作。体检结果于每次体检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反馈体检人单位,并由单位交由本人保管。医疗机构于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全旗干部的体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并将体检分析研究报告上报至旗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人员多,体检周期长,组织难度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我旗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苏木镇、卫健委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健康体检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知晓率和参检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旗卫健委要做好体检各项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及质量;旗财政局要及时拨付体检经费;旗审计局要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标准统一。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体检机构要为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工作任务和运行负荷,合理安排体检时间、流程和足额医务工作人员,聘请专业领域专家协助指导体检工作开展,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实效性和高质量;对工作不力、泄露个人隐私行为的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责问责。同时,各体检机构要留存好电子健康体检档案,以备查询。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体检惠民实事办好、办实,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附件:1.乌审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2.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表
附件2.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