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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信息化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5年11月19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管理体系2015年度复评审核整改意见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5〕7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华夏认证中心对我旗ISO1400...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管理体系2015年度复评审核整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9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华夏认证中心对我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复评审核,现将《乌审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2015年度复评审核整改意见》全文下发,请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整改意见,认真整改,存在不符合项的部门务必于2015年11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推进办公室,联系人:孟克巴音,联系电话:15044786766。同时,各苏木镇、工业园区及纳入体系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内审员变更的交接工作,确保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顺利进行。

 

 附       附件:1.乌审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2015年度复评审核整改意见

   2.不符合项报告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15E5224                                                          

受审核方名称:乌审旗人民政府

观察项事实描述:

1、“十三五”规划中首度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五年规划,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正在召开的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乌审旗的实际,审核组建议制定“乌审旗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实行“党政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真正融入“五位一体”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不仅相互制约,而且相互促进,两者既矛盾又统一的共赢局面。

 

2、结合国内和乌审旗实际,“十三五”污染排放总量将上升到历史高位,复合型污染的特征将更加明显,将有可能是环境质量状况最为复杂、矛盾非常尖锐的时期。当前是环境问题凸显期、环境标准提高期,遭遇到经济下行期,环境问题解决难度更大。为此,加强ISO14001体系推进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与能力建设刻不容缓,审核组同时建议成立乌审旗环境保护委员会,以ISO14001为管理工具,以绿色行政为重心开展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3、随着今后经济形势的好转,煤炭、天然气的开采、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乌审旗的环境保护形势面临的压力与多年精心打造的“绿色乌审”之间矛盾将日益突出,乌审旗应针对新的环保形势要求对乌审旗境内企业的环境风险加以深度分析整理,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同时在流程审批和环境监管方面应予以加强,行政管理要做高度的责任心,并守土有责。

 

4、随着农牧民环境意识日益提高,针对境内大型企业的环境措施不当与农牧民环境权益之间造成的矛盾和冲突应加以有效疏解,加强企业和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已经迫在眉睫,对于农牧民的正当环境权益应宜疏不宜堵,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建设项目应使当地农牧民受益而非总是以补偿、赔款等方式解决,其投诉、信访的解决建议做到使农牧民信服避免重复投诉、信访,浪费行政资源。

 

5、乌审旗今后面临能源储量极为丰富和可利用水资源有限的矛盾,建议对目前项目用水量与可开采水资源量做评估,在今后新建和拟建以及今后“十三五”规划要引进的项目也要做水资源的评估,做到水资源的平衡利用。

 

6、今后的环境安全风险将集中在煤矿开采区、几个化工园区及天然气输送管道。两个化工园区应借鉴国内其它化工园区,如南通化工园区,结合“十三五”规划建立环境安全应急平台以便在环境安全应急时快速反应,将环境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消除、将损失降到最低。

 

7、加强环保局的能力建设,2015年9月21日鄂尔多斯市政府已经下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可以审批部分行业报告书,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乌审旗环评审批能力问题应予以加强,以适应大化工等复杂行业的产业政策、环评导则、环境容量、治理技术和环境风险等多方面的综合要求;环境监测站已搬至新楼,正在安装调试,实验室条件不甚理想,实验室西晒对温湿度的要求有差距,实验仪器设备类别全,但监测站仅有23人,面临今后采样、分析任务量与人力资源的匹配度矛盾,另外,监测数据是为了环境管理决策服务并提供依据,应在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评价方面能力予以加强。

 

8、随着环境管理体系已经运行九年,各单位领导和内审员变动频繁且流失严重,许多部门已不如以往重视,目前大多数内审员没有经过培训,承担各单位的体系运行工作掌握不了与环境相关的行政管理重点,内审员的系统培训和定岗定责应尽快落实如内审员有调离或者换岗应报告人事局或体系推进办,以第一时间掌握内审员动态。

 

9、乌审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已经报政府办,到目前仍没有进入审批流程,需要抓紧落实。

 

10、九骜污水处理厂未按环评要求建设事故池等问题,已由监察大队反复开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但该厂仍没有动作,建议由旗政府进行解决。

 

11、粘土是乌审旗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国家已多次下发关于停止生产粘土砖文件,发改局为此已经向旗政府汇报,乌发改字(2013)19号文:“关于在全旗城镇建设工程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报告”。目前在黏土资源宝贵的以农业生产为主无定河镇仍有数家粘土砖生产厂,建议规定时限关停。

 

12、管代更换后应有最高管理者的任命书;建议将2006年认证通过以来的观察项和不符合项做综合回顾。

 

公用事业管理局:

1、该局有路灯的管理业务,废弃路灯灯泡的产生的、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等环境因素没有识别;

2、按照2008年与君鼎公司所签订的协议,其中一条关于沼液处理的事项,该项目投入后,可以用于沙化治理,但该事项由于该公司费用没有达到可以购置设备的要求,到目标为止还没有实现。如何落实此项要求,该局与旗里已有想法,措施应尽快落实。

 

城市管理执法局:

1、环境因素清单没有将由于烧烤引起的油烟产生列入; 

2、在执法过程发现问题,目前还缺乏针对问题的系统分析。 

 

农牧业局:

1、因天然气开发可以引起的天然草地破坏没有作为环境因素识别出来; 

2、针对占用草地审批,涉及到17个局的审核,目前针对这一专业专项管理,还没有旗政府相关工作流程及具体实施办法。会造成签署意见不明确,导致风险的存在。

 

建设局:

1、相关方的环境因素没有识别到污水处理厂; 

2、污水处理厂排口总磷不稳定,需进行分析并加以改进以使达标稳定。 

 

人大办

1、 提供的环境因素清单识别的环境因素只识别和评价的是办公和车辆管理的环境因素,针对本单位 “一府两院” 业务主体所涉及环境方面的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不够。

政协办:

1、对本单位的业务主体环境因素本体识别不够,主要识别的还办公和车辆,对相关方的环境因素没有充分识别。

2、对民主监督的记录不够充分。

 

政府办:

1、对废灯管处置交给欧普是照明的经销商进行回收,与经销商签订的采购协议是否对回收后的废灯管如何处置了解的不清楚,移交经销商没有移交记录。

 

监察局:

1、抽查:2015年8月31日到9月19日,开展的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督查的工作,制定了8项督查内容(涉及环保方面内容)和督查方式,提供的督查记录,不能满足督查的内容和要求,对专项督查工作也没有进行专项工作总结。

 

规划局:

1、针对城乡建设的规划审批条件的办理规划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业务主体的环境因素识别不够;

2、提供的批后监管业务巡查记录表里对巡查的情况、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项目记录不完整;

3、对新增加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没有获取,相关方涉及施工过程的环境因素噪声、扬尘建设垃圾、生活垃圾、消防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收集。

 

民政局:

1、管辖区域有一个火化厂是2013年年底刚开始起用的,但对相关方产生的环境因素没有进行识别。

针对今年河南发生的老年公寓发生的重大为灾事件后,对本区两个敬老院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没有提供出验收的记录证据。

2、2015年5月12日组织了防震减灾应急演习,有演习记录,有演习总结,但没有做效果评价。

 

科技局:

1、只识别办公场所的环境因素,对本局科技术业务主体所涉及的环境的因素未进行识别评价。

 

卫生局:

1、乌审旗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废水处理设备所提供的处理记录,对进水情况、加药时间和处理排放前水质处理情况记录不完整。

 

气象局:

1、查2015年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值班日志,记录空域请示和作业信息,火箭弹型号和用量,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大部分没有值班人员的签字。

 

农电局:

针对下级变电站和供电所对站和线路的维护、线损和运行所产生环境影响识别不够,对电力维修、基建时产生的废弃物、的环境因素本体或相关方产生识别的不够充分。

 

林业局:

1、识别环境因素有遗漏:未识别外来树种和鸟类病疫;未评价重要环境因素;

2、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后缺少对预案适用性评审;

3、发现监督检查记录1-9月每月检查内容全部相同,检查只有两项内容,与2015年工作报告中描述林业执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一致,林业检查也未提供整改纠正措施记录。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审核发现餐饮经营卫生管理未编制餐饮卫生管理规定;

2、抽查2015.10,12日检查乌旗图克镇呼吉康大药房的检查记录,记录中描述药房未做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 审核组现场审核发现药监局不能提供整改后验收记录;

 

房屋管理中心

1、供热站北站一台在运行的锅炉还没有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虽然建设了煤仓,但储存量不够,锅炉煤在露天堆放。

 

公安局

1、查地下室一间库房内存放了一屋子废弃的耗材、电脑、电器器件等,负责人不知如何处理。

 

司法局

1、每年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查本局《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环境保护法是老版本。

 

档案局

1、 据受审核人员介绍,废弃的日光灯管、废电脑、废电池等危废物交给社会废品回收人员回收。

 

园林绿化局

1、查农药库,库房内存放化肥和农药,其中有敌敌畏乳油(中毒)玻璃瓶包装,没有看到敌敌畏出入库记录以及敌敌畏包装的回收记录。

2、查《乌审旗古树名木及重点树木古树群调查表》,有一些古树名木没有照片,内容不够完整。

 

图克镇及工业园:

1、 在建设煤化工企业,煤碳开采、粉尘排放、易燃品的管理,应列入到相关方的环境因素中。

2、 图克工业园企业污水处理厂今年运行,应获得污水处理的排放监测报告。

 

 

 

 

 

 

 

审核员:周泓、陈志云、张辉、孙宝君、况福全

 

 

受审核方代表:                  日期:2015/10/29      

附件2
 项目编号: 15E5224                                                          

 

受审核方

 

乌审旗人民政府

受审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核日期

2015.10.29

 

 

 

 

审核员

张辉 

审核依据

□GB/T19001-2008idtISO9001:2008    □GB/T28001-2001

■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   GB/T2208O:2008idtISO/IEC27001:2005

GB/T22000-2006idtISO22000:2005   □GB/T50430:2007

其他

条款号:

其它:

4.5.3

不符合事实描述(列出判定所引用的标准或其他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和相应原文)

现场审核发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0.12日和8.17日检查乌旗图克镇呼吉康大药房和尹泰平安大药房时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 但未提供整改后的验收确认; 

餐饮业提供的6-8月份的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也没有整改后的验证确认。

 不符合ISO14001标准中的4.5.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严重程度

一般  □严重

陪同

张春伟

管理者代表

(签字)

 

纠正及纠正措施验证方式

书面  □现场

期限

一个月

三个月

其它期限

 

 

不符合原因分析(参加分析人员:                                                   

 

 

 

 

不符合的处置方案:(预计完成日期:                    日;  负责人:         

 

 

 

 

对应原因拟采取的防止再发生的纠正措施:(预计完成日期:      日;负责人:        )

 

 

 

 

受审核方管理者代表确认(签字):                                  年      

跟踪

验证

结论

原因分析是否准确      □是    □否,指出不准确处

审核员签字

 

     年   月   日

处置是否有效          □是    □否    证据:

纠正措施是否有效      □是    □否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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