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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4-0235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0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全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4〕2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14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旗人力资源和社...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全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0   分享: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14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将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财政局、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制定的《全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

 

全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旗财政局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农村牧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内水农〔2013〕13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水农〔2013〕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职能明确、布局合理、精干高效、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以苏木镇水利服务站建设为重点,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公益职能,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基层水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基层水利设施管理协调服务组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主体缺位等问题,为新时期水利发展、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组织建设。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组织主要由基层水利服务站和嘎查村水管员组成,是基层水利公共服务的主体。要进一步明确水利服务站职能定位,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关系,建设“人员素质高、管理能力强、服务基层到位”的新型水管体系。

1.落实机构编制。按照行政区划,全旗共设立6处水利服务站,每个苏木镇(经济开发区除外)设立1处,统一名称(即: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嘎鲁图水利服务站、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苏力德水利服务站、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无定河水利服务站、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乌兰陶勒盖水利服务站、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乌审召水利服务站、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图克水利服务站)。

新设立的水利服务站为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派出机构,由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垂直管理,为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位。无定河水利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他水利服务站核定人员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无定河水利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他水利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2名。

基层水利服务站的人员编制从现有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共调配20人。其中,从苏木镇现有工作人员中调整14名,另由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会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全旗现有带薪见习人员中调配水利及相关专业人员6名,调剂后的人员身份、待遇保持不变。

水利服务站正常运转后,人员在选配、任免、提拔、调动方面,由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在征求苏木镇意见后,按照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2.明确工作职能。水利服务站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协助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研究拟订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等;落实辖区内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节约用水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等工作,保障农村牧区水利工程的长久良性运行;加强水政执法,发现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及时阻止并上报;编制辖区内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负责辖区内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防汛抗旱供水服务组织、灌溉服务队、嘎查村水管员的管理或业务指导,调节水事纠纷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现场报汛、编制防汛预案和组织抗旱排涝应急抢险等工作;承办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和苏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落实经费保障。水利服务站的人员经费和公益性业务经费纳入旗级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每月定期拨付至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旗水利部门要在水费、水规费和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水利服务站工作条件建设、水利科技推广和正常业务支出,并要结合我旗财政状况、农牧水利工作实际,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我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助力我旗水利服务站提升服务能力。

4.改善水利服务站工作条件。各基层水利服务站与苏木镇政府合署办公,办公用房由苏木镇政府统一调配。每处水利服务站配齐桌、椅、电脑、网络、电话(传真)、打印机、基本交通工具、GPS、测绳、资料柜、及万分之一工程现状图等,所需经费由旗财政统筹解决。

5.完善管理方式。水利服务站人员工作实绩实行主管部门、所在苏木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参与的考评办法,并将农牧民群众对水利员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续聘解聘的依据;各苏木镇对基层水利服务站工作的支持、配合情况将作为旗实绩考核办、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实绩考核和日常监控指标;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要大力加强基层水利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建立基层水利员定期轮训、调训制度,不断提高基层水利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对全旗苏木镇水利服务站在岗水利员培训全覆盖。

(二)选好配齐嘎查村水管员。嘎查村水管员具体负责嘎查村内涉水事务协调管理服务。水管员由嘎查村推荐,苏木镇水利服务站考核确认,经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培训后持证上岗,苏木镇水利服务站和嘎查村共同管理,苏木镇对嘎查村水管员给予定额生活补贴。其主要职责是:水情观测、基础统计、现场报汛、组织应急抢险;嘎查村内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水毁工程应急维

修、水利工程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及供水事务协调;组织农田灌溉、抗旱排涝、应急送水和水事纠纷调处等。

(三)加强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鼓励农牧民组成合作互助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的社会团体,原则上各苏木镇要以嘎查村为单位组建用水协会,其负责人由选举产生,接受苏木镇政府和苏木镇水利服务站的监督和指导,经费自理,享受政府项目支持和相关经费补贴。

三、时间安排

为确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在2014年8月份前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具体安排为:5月1日—5月20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5月21日—6月20日,完成苏木镇水利服务站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建设落实和全旗嘎查村水管员配置工作;6月21日—7月10日,完成全旗6个水利服务站组建工作,完成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工作,基本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成立乌审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占霖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苏日嘎拉图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 马亚栋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海军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巴音青克乐     旗财政局局长

达布希格其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奇巴特尔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那  顺         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局长

        赵咏峰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文斌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彦桥         旗水土保持办主任

那日苏         嘎鲁图镇镇长

        张振飞         无定河镇镇长

        呼拉图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王广平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苏雅拉吉日嘎拉 图克镇镇长

        赵  兴         乌审召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办公室主任由那顺同志兼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作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旗编办出台设立机构和组织文件;旗财政部门要及时协调划拨专门的资金用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各苏木镇、旗人社局负责指导各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依法登记注册工作;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苏木镇政府研究制定水利服务站运转机制、人员选配、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调度,定期检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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