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旗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全旗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全面改善全旗公路路域环境,有序提升公路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公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质量、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为目标,按照“统一领导、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要求,对全旗省道、县道等公路及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旗境内所有省道、县道、专用公路、矿区公路、连接线和农村牧区公路,特别是要对经营性收费公路进行全方位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公路整治内容。重点对公路路基、路面、路肩、桥涵、护坡等进行养护整治,对标志、标识、标线、安全护栏,隔离栅等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完善,对收费站、服务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等。
(二)沿线整治内容。重点对公路沿线垃圾、临时取土场
(点)、废弃建筑物和构筑物、广告牌匾、违章建筑、临时建筑、路边林带等进行整治。对公路沿线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立面美化装饰,对广告牌匾、宣传标语等进行统一规范清理。对公路沿线所有违章建筑物和废弃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并重新进行平整绿化;对临时建筑进行规范;对垃圾堆、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对临时取土场(点)进行平整复垦。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对沿线进行绿化,建设路边林带。
(三)收费站整治。由旗交通、发改、财政、监察、纠风等部门联合对全旗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站进行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冶工作从2013年8月15日开始到2013年11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3年8月15日--31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各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11月15日)。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 2013年11月16日-30日)。各有关部门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前报旗交通运输局,旗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旗人民政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旗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何向国 副旗长
副组长: 张瑞峰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吉仁巴雅尔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罗月飞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伊布格达来 旗发展改革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纪检
组长
王志强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陈建清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 健 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树文 旗公安局副政委
冯 瑞 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周玉军 旗财政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李 岩 旗农牧业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王袭山 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副局长
王生杰 旗林业局副局长
赵雄伟 旗监察局副局长
傲特根其其格 旗公共事业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寒 冬 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 明 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赵培军 旗人民政府纠风办主任
额尔德尼布拉格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冯志平 无定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阿拉腾特古斯 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副苏木长
石呼伟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那仁达来 图克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乌罕图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巴雅尔 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吉日嘎拉 旗交管大队教导员
白永莉 旗公路管理工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建清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对辖区范围内省道、县道、专用公路、矿区公路、连接线和农村牧区公各及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旗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合作对接,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全旗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旗公路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旗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强化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和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深入宣传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典型,并对不认真、走过场和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现象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