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政府办
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3-00388 分  类:劳动、人事、检察;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信息化办 发文日期:2013年08月28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3〕7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8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8日

 

 

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

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传承保护蒙古族语言文字,推进民族文化大旗建设,根据《乌审旗编制委员会2013年第1次会议纪要》精神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需要,现决定公开考聘一批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充实到公共服务、苏木镇等基层岗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鄂党发〔2005〕5号)等精神,切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缓解公共服务和基层部门蒙汉双语工作人员相对缺乏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凡进必考”和充实基层一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数量

拟考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30名。

四、招聘条件

(一)乌审旗户籍,蒙古族(投亲婚迁者,截止报名开始之日,须落户乌审旗三年以上;原籍在乌审旗,且父母一方现为乌审旗户籍,本人因上学原因户籍外迁者,不受现户籍限制);

(二)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蒙语授课(高考前蒙语授课)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乌审旗工作的地方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各类储备人员(包括带薪见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参与选拔考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信息公布:乌审旗电视台和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9月7日。

3.报名方式:登陆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4.报名审核:报名审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资料一份,近期2寸免冠同一版照片3张,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另外,享受政策性照顾分值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5.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5日。

6.资格审核地点:旗行政服务中心7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7.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 3 —

1.资格审查。按照报考条件,由旗纪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对参加考试人员的户籍、学历、政审材料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笔试。要求用蒙汉双语答卷,综合考察考生双语理解、表达和写作能力。

3.体检、政审。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4.公示。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报旗委、政府批准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档案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交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纪检、人社、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档案审查合格者,报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期限内未交档案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聘用。经资格复审、考试、公示、档案审核等程序严格把关,无疑异的人员,由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由组织人事部门行文聘用。

(三)享受政策性照顾

1.乌审旗已搬迁的生态移民和水源地考生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由旗人口转移办出具证明;

2.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并在考试前进行公示,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

六、待遇

以上新考聘的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

— 4 —

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同等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苏日嘎拉图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何向国       政府副旗长

  员:张瑞峰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达布希格其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海军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奇巴特尔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巴音青克乐   旗财政局局长

阿拉腾图雅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肖海福       旗教育局局长

王  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吉日嘎拉     旗人口转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达布希格其同志兼任,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务。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任:达布希格其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阿拉腾图雅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员:郭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5 —

那顺朝格图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谷青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八、其他

(一)招考成绩、招聘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邀请旗人大、政协对此次招聘工作予以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录聘者必须体检合格才能正式聘用。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由民族事务局提供岗位安排,并考虑以服务基层为主。录聘者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录聘者将取消录聘资格。

(四)本方案由乌审旗2013年公开招聘蒙汉双语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九、联系方式

地    址:乌审旗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座301室;

联系电话:0477-7582202;

电子邮箱:wsqrsjbgs@163.com

上一篇: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郭永煜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旗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