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2013年7月21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督查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组将赴我旗验收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根据全市创建工作要求,为确保我旗创建各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迎接验收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 1 —
一、继续完善文化场馆设施
各苏木镇和旗文化局要对照《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自查标准》和市、旗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不断加强文化站、文化室和文化户打造。同时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的标准,对文化活动场地及周边和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卫生整治。
二、积极组织开展特色文化活动
为向验收组展示我旗独具特色的文化服务成果,各苏木镇和旗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旗文化局重点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打造工作。特别是“三馆”要安排解说人员和志愿者活动。图书馆、文化馆要充分展示免费开放成果,在各活动场所安排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和免费培训活动。
(二)各苏木镇要以地方特色文化为内容,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并在活动中安排熟悉创建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图克镇要在综合文化站前广场组织100人马头琴表演演员及参与文化活动200名群众(其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50人);届时旗文化局要组织开展流动博物馆展览和送图书、送演出、送电影等流动文化服务活动。乌兰陶勒盖镇要在阿拉腾毕力格文化户组织“毕力贡仓特色文化户文化日—鄂尔多斯多斯民歌暨乌审旗口头诗大赛”活动,并组织500人以上群众参与各类活动(其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50人)。苏力德苏木要在综合文化站前广场组织开展雕刻、刺绣等民族手工艺制作展示活动和文化独贵龙和草原信仰残疾人艺术团排演节目活动,并组织100人以上群众参与各类活动(其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50人)。无定河镇、嘎鲁图镇、乌审召镇要各组织200人以上在辖区内综合文化站前(其中工作人员和志愿者50人)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三、认真完成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各苏木镇和旗文化局要按照《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函〔2013〕46号)精神,对所承担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入档并装订成册。
四、加大创建宣传力度
(一)各苏木镇要在开展入户宣传工作的同时,继续巩固提高群众知晓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文化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力度。从即日起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创建知识培训工作。
(二)各苏木镇和旗文化局要完善各类制度,对各类“上墙”公示内容要实现字体统一、内容无差错。同时要在各服务场所摆放场馆简介。
五、其他要求
(一)7月17日,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进会上通报:部分旗区文化站和嘎查村、社区文化室电子阅览室电脑全天未开机。鉴于此,各苏木镇和旗文化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今日起确保每天开机,并要求点击阅读,提高全市点击率。
(二)各苏木镇和旗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迎接验收工作,由
“一把手”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解决问题,确保问题发现在检查验收之前。
(三)旗党政督查室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时督促检查,查找不足,限时整改,并在全旗予以通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创建工作予以严肃问责。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