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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2179 分  类: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名  称: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诚信建设工程 文  号:乌能局发〔2024〕5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

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诚信建设工程

发布日期:2024-04-17   分享:    下载

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能源局

               2024年4月17日

 

                    乌审旗能源局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旗能源行业诚信建设工程走深走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4﹞9号)《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鄂府发2024﹞2号)、《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4〕12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工作,传承好乌审人民忠厚善良、重信守诺的优良传统,全力办好两件大事,贯彻落实市“三个四”、旗“三四四”工作任务,紧扣“闯新路、走在前,建设核心区、冲刺百强县”奋斗目标,以诚信建设工程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诚信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诚信政府的基础,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考评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增强为民服务实效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全面落实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套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好事,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尽全力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牵头股室执法大队,配合股室:派驻政务中心)

2.建立健全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的兑现和履约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针对主要信用信息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应用等方面内容进行考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扶持、政府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法依规保护企业及投资者权益。(牵头股室:办公室)

3.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网站、公众号、邮箱等现有投诉举报平台,精准对接投诉诉求实现市场主体反映问题“首问办”“实时办”,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治理力度。定期对诉求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诉求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市场主体满意度不高的,公共政策兑现主体或政府履约方要与市场主体洽谈,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牵头股室: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4.全面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完善招商引资规章制度,在制定出台相关招商引资政策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讲求实效,对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不失信于民,不失信于企。相关股室要强化指导,密切协同配合,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行为,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力限制及职责,持续严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范围、时间节点、申报资料、兑现流程和部门责任,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义务不得以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全面开展招商引资“两个清单”政策落实排查,彻底解决不履行招商承诺不兑现奖励等问题。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举办投资者座谈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深入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关切,不断完善和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牵头股室:综合规划室

5.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针对产业门类扩增、市“人才新2.0版”“科技新政30条”等优惠政策措施,全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设立专业区域、配备专人受理,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业务申报、惠企政策兑现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配合完善财政减免和财政补贴网上申请办理机制,依“蒙速办·鄂能办”APP一体推进市级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平台建设,加快解决惠企政策落实上“做选择、打折扣”“提门槛增流程”等突出问题。(牵头股室:派驻政务中心

6.加快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国有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对以人员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股室: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7.强化政务诚信信用评价应用。坚持培育先进与治理失信相结合,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突出正面报道,同时实行政务失信行为报告制度,对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权益的政府失信行为,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对存在失信记录的股室部门,依法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牵头股室:办公室

8.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全面提升自身诚信建设,充分发“关键少数”作用,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诚信、树形象。提升守法履约的意识和水平,将诚信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党组会学习内容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在公职人员录用、调任选任、异地转任、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等工作中查询信用信息记录,将诚信记录和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公职人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进一步强化商务诚信

9.引导企业加强诚信建设。重视诚信市场的建设工作,依托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全面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以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现场主题咨询、企业诚信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推广商务诚信文化和信用管理知识及各项惠民便民政策,大力宣传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为企业营造出诚信经营和守信服务的浓厚氛围,助力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兴商经营理念,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强信用自律,改善商务信用生态环境。(牵头股室:执法大队,配合股室:安监室

10.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依据权责清单,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应用工作,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综合研判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深化评价结果在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公共服务实施等过程中的差异化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11.抓好能源行业领域诚信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涉企技术服务行业信用应用,安全生产监管股室要担当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厘清监管对象底数,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等方式方法主动应用到重点领域监管中,形成长效治本机制。(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12.全面落实信用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政策要求,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息主体,依法采取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措施。各股室要协同配合上下联动,大力宣传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积极开“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对已认定的诚信标杆企业实施守信激励措施,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水平,助力营造“讲诚信、重诚信、守诚信”的浓厚社会氛围,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对诚信示范商家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公众号信息公告栏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诚信企业的市场影响力。(牵头股室:派驻政务中心,配合股室:市场监管室

13.服务诚信企业能力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版》,深入开展信用便企惠民服务,着力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管理流程,强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诚信履约作用。为诚信典型选树企业开展主动服务,及时精准送达信用监管、信用建设等相关政策,依法降低监督抽查比例、频次,实现无事不扰,让信用赋能成为诚信企业稳步发展的动力。(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诚信

14.持续提升各类主体诚信。进一步强化各类主体信用建设,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遵循合法、安全、客观、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不断完善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企业法人、会计审计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信息、个人征信信息记录、归集、处理和应用,建立重点人员诚信档案,建立健全诚信奖惩联动机制,依法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广信用承诺,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支持市场主体进行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并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15.开展民生领域失信突出问题治理。各股室应当通过新媒体平台、信息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及时公开生政策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严把业务操作审核关口,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控检查,有效提升内控监督效能,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16.依法依规惩治严重失信主体。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强化信用监管,扩大社会监督,促进诚信自律,严格惩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严重失信主体,对严重失信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和惩戒。针对近三年内多次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未纠正的经营主体和“老赖”建立失信专项治理台账,排查一批失信案件线索,惩戒一批失信经营主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典型案例,对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情形的失信主体予以集中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经营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重信用,推动形成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同时对专项行动的成果善于总结归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股室: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强化统筹调度。各股室负责人必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监督,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措施、定期调度推进,确定专人负责制,不断完善诚信建设工作任务和制度体系。各责任股室要担当责任,牵头抓紧,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及时沟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股室以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为契机,认真总结诚信建设工作成绩、摸清存在问题,迅速补齐短板。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挂图作战,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照方案和清单准确把握工作进展及时推动工作。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股室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保障支持,强化推广宣传。要进一步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对诚信建设工程的保障力度,保证诚信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按时完成。各责任股室要及时总结诚信建设工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诚实守信典型和先进经验做法,打造我诚信建设新形象、新名片。

文件下载: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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