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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24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能源局进一步做好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乌能局发【2024】4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能源企业: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进一步做好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的通知》印发...

乌审旗能源局进一步做好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6   分享:    下载

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各能源企业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进一步做好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能源局

                        202436

乌审旗能源局进一步做好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内安委(2024)1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区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排查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从严从细抓好“两会”期间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顺利做好旗电力(新能源)油气长输(集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能源局党组成员

     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耀  能源局总工程师兼安监室主任

     旗能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旗能源局煤电业务室主任

 旗能源局油气业务室主任

 旗能源局油气业务室副主任

格希格布仁  能源局票证室副主任

怀  旗能源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能源安监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日常联络、协调、通报、调度等工作。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式及时间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大排查大整治分“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2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全面细致排查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对辖区企业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盯紧看牢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部位,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内容

1.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2.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3.“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岗带班和值班值守情况;自治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4.应急演练应急抢险装备物资储备情况。

5.重要电力设施保护、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况;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情况。

6.反恐怖防范、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大跨度大空间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能源企业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监管部门工作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层层落实安全排查整治责任和措施确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要深入推进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安全指导和监管效能,坚决杜绝“看不到风险,查不出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三)改进作风,严肃问责。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本着“能停产不处罚、要处罚依上限”的严管重罚原则,切实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依法关闭取缔,该停产停工的一律依法停产停工整顿,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事故查处,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安全氛围。

 

 

 

 

 

 

 

 

 

 

 

 

 

 

 

 

 

 

 

 

 

乌审旗能源局办公室                          20243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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