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能源企业,旗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乌审旗能源局2023年能源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的总体安排,为了更好的体现计划执法,现制定八月份监管计划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1.日常煤矿、洗选、集装站、长输管道、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安全监管检查工作。
2.与上级机关联合执法。
3.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市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4.按照《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全旗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5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5.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6.按照《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全旗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7.按照《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全覆盖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8.按照《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9.按照《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区正式进去汛期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
二、监管工作内容
(一)煤矿企业、煤炭洗选及集装站企业检查安排。
本月生产煤矿企业重点开展“冲击地压”类检查工作,建设煤矿开展“矿建工程”类检查工作;煤炭洗选及集装站企业开展“雨季三防”检查工作;以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关于印发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全旗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5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区正式进入汛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同时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二)长输管道、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检查安排。
本月对企业常规性开展汛期“雨季三防”检查工作,长输管道企业组织开展高后果区安全检查;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组织开展在建企业施工建设情况及建成企业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按照《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全旗电力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全覆盖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区正式进入汛期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同时监督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工作日安排情况
监管项目 监管对象 监管人员 工作日 煤矿企业检查 营盘壕煤矿、巴彦高勒煤矿、白家海子煤矿、陶忽图煤矿 胡鹏瑞、冯博、任辉伟、温杰、额尔德尼、王禹超 18 洗选和集装站企业检查 鄂尔多斯市嘉能洗有限公司、乌审旗大牛地恒业煤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乌兰陶勒盖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达铁路有限公司 冯博、任辉伟、高萍、何瑞、额尔德尼 12 长输管道企业检查 国家管网北京管道公司内蒙古输油气分公司(鄂尔多斯作业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乌审召分输站) 胡鹏瑞、贾怀军、乔树娥、郑晶 18 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企业检查 乌审旗图克镇煤炭物流配送中心4.19MW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公司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长庆油田第五采气厂(苏里格气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日常巡查监管 煤炭洗选及集装站企业 胡鹏瑞、冯博、任辉伟、高萍、何瑞 10 合计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