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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714 分  类:自然资源、能源;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2年02月24日 名  称: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能局发〔2022〕2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分享:    下载

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能源局

                           2022224


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推进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机构

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赛音朝克图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伟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发俊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赵耀中        总工程师兼安监室主任

胡鹏瑞        能源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加国        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李志民        办公室主任

高庆龄        煤电业务室副主任

陈皓彬        油气业务室主任

格希格布仁     票证管理室副主任

马海江        市场监管室副主任

                    综合规划室主任

陈晓琳        项目审批室主任

阿拉腾布日古德  应急调度室主任

刘彩虹        新能源业务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李志民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可新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资料收集等日常事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局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及包联嘎查村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则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构,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好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主题开展专题研讨,落实好巡听旁听制度,每年专题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月安排学习至少1次。

(三)强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建立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导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上级党委、政府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宣传要点、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等,营造认真对待、积极学习、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氛围。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学习讨论阶段。结合学习贯彻各级两会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讨论交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掀起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的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经验,认真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把活动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坚决落实责任。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局党支部要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二)强化工作实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要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做到不放手、不松手、不缩手,切实推动主体责任细化、深化、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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