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全力抓好自治区党委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按照《乌审旗旗委旗人民政府印发<乌审旗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组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21〕3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取得实效,局党组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赛音朝克图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智慧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伟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发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耀中 总工程师兼安监室主任
张 敏 工会主席
陈加国 能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胡鹏瑞 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晓春 办公室主任
赵 亮 煤电业务室主任
陈皓彬 油气业务室主任
贾 菲 综合规划室副主任
阿拉腾吉嘎苏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室主任
杨 宁 票证室副主任
陈晓琳 项目审批室负责人
马海江 市场监管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室,由马海江负责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公共服务质量不高方面:
整改措施:积极宣传、督促所管辖企业加大对社会环境、现有基础设施保护意识和管护力度。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股室:执法局、安监室、煤电业务室、油气业务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室、项目审批室
(二)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整改措施:深入企业大力宣传我旗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相关举措外,同时要求企业利用各自的宣传平台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其次利用我局能源大讲堂传达文件精神和政策宣讲和解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股室:办公室、执法局、安监室、煤电业务室、油气业务室
(三)针对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盟市以下政务服务效率不高、工作水平较差,存在‘另类’表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旗政府《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了对应进驻事项的动态调整,应进事项8项和进驻人员2名已全部到位,涉及审批业务全部实现了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已开通正常运行“好差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纪检监察投诉举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股室:项目审批室
(四)针对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县级以下政府职能部门干部‘不作为’问题比较普遍”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纪检监察相关的警示教育。2、加强对专业人员和审批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政务服务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股室:各股室、执法局、能源事业发展中心
(五)针对自治区政府督查室2019年反馈的落实自治区民营经济26条关于“基层政务服务机构不服务乱作为、甚至违法乱纪趋向有所抬头”问题:
整改措施:1、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内纪发[2021]1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鄂党发[2020]16号)文件精神,畅通单位信访举报工作。2、配合做好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的各项工作要求。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股室:办公室、项目审批室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至马海江处。
附件:乌审旗能源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责任清单。
乌审旗能源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