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8年度内蒙古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旗直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认证研究文件精神,按照要求梳理大数据项目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工程),大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工程、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大数据示范工程两个领域中,每个领域最多可申报1个项目。项目由乌审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和乌审旗财政局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和项目汇总表。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的依据和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5.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6.附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时限
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于2018年6月7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及项目汇总表一式5份报送旗经信局。同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经信局邮箱wsqjjj2008@163.com
四、联系方式
乌审旗经信局:付先龙 联系电话:7583330。
乌审旗财政局:吉嘎苏 联系电话:7219160。
附件:1. 《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转发<2018年度内蒙古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
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乌审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乌审旗财政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