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旗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深入细致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国两会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镇所有嘎查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突出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突出“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经营单位,突出学校、医院、商场、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检查内容
1.党委政府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情况,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推进情况,组织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情况等。(党政综合办牵头,宣传办、基层党建办配合)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项目审批、核准前的安全把关情况;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开展情况。(镇安委办牵头,各部门及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劳工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镇安委办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及企业配合)
(三)检查重点
1.非煤矿山安全(天然气开采)。油气开采企业重点对钻井、采油气、集输管线、集输站、处理(净化)厂等工艺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防范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井架坍塌、高处坠落以及火灾爆炸等事故。(镇安委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危险化学品安全。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存储环节重点关注精细化工“四个清零”、新建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老旧装置和涉及硝酸铵、硝化工艺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深入排查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设施及紧急切断、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完好投用的情况,开停车、试生产、检维修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的情况。对学校、医院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情况,存储场所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投入使用情况。(镇安委办牵头,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局、交警中队、市场监管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措施,以主干公路、通往景区公路及农村牧区道路和“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网约车、临时包车等为重点,重点检查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情况、车辆“带病”作业情况,企业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和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锤等安全设施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情况,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行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和审验情况,严格检查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情况。公路运营领域重点检查车辆超载超限、公路桥梁隧道隐患、独柱墩桥通行、长陡下坡路段整治情况及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是否满足要求。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检查公路工程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交警中队、综合执法局牵头,城市管理办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城镇燃气安全。结合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与到岗、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失效、事故应急预案和物资装备是否健全等情况;餐饮、商住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等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包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以及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情况;居民住宅小区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燃气引入管和立管等燃气管网存在泄露,室内燃气管道腐蚀严重、漏气以及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等情况;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未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情况。(城市管理办牵头,综合执法局、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镇安委办、市场监管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消防安全。强化危化企业、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自建房等领域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封闭、占用及不符合标准;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器材设施损坏停用、设置不符合标准;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等隐患问题。(镇安委办牵头,公安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城市管理办、综合执法局、乡村振兴办、市场监管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坚决整治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以及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监理单位是否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等情况。狠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配合旗相关部门加强对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编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按图纸施工等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方面,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办理情况,限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等安全可靠性,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以及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深基坑方面,重点检查深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及验收情况;基坑监测、基坑支护以及临边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临边洞口防护栏、防护门、脚手板、水平网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拆除以及损坏、挪动、松动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情况。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重点检查管沟管网项目建设各方履行报审批程序,在建项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齐全,以及管沟周边覆土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等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是否按规定时限组织开展等情况。(城市管理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所等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工贸安全。对工贸企业检维修作业环节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对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辨识、检维修方案制定和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交底、危险作业和交叉作业管控、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检查。重点对项目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安全设施“带病上马”、“先天不足”;对委托方、承包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对危险作业环节进行检查,严禁“盲目作业”、“野蛮作业”;按照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25条重点检查内容开展检查,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镇安委办牵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其他行业领域。民爆物品大检查由市镇安委办、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大检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旅游行业大检查由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农业机械、渔业、农药行业大检查由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大检查由镇安委办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大检查由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危险废物大检查由乡村振兴办牵头负责;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0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23日至2月25日)。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副镇长为组长,镇安委办、党政综合办、镇纪委为成员的工作检查组。要根据全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6月26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照方案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分行业领域建立检查台账,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实现闭环管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送情况,每周四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统计数据,每月23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镇安委办至少向旗安委办报送1个先进经验和1个反面典型案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并进行督查、抽查,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于每月23日前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大检查方案,细化作业区、车间、班组、岗位检查内容,结合日常检查,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定期报送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责任到人,时限到点。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周调度、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二)强化整改落实。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认真整改落实到位,实行闭环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带队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镇安委会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要抓好重点隐患问题企业的跟踪复查。
(四)强化考核问责。镇纪委要通过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对牵头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牧区大寨”公众号的区域宣传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系列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大检查的良好氛围。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2023年6月29日前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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