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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3-04419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17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23〕9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乌审召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乌审召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乌审召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打造生态良好、环境整洁、乡风文明、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乌审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工作部署,在全镇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提升行动。根据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2个月左右时间的集中行动,全域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确保我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各嘎查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农牧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春季提升行动,集中开展“八清三改”,实现“五净三规范”,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文明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我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镇域内主要道路周边环境的提升。各嘎查村(社区)域内主要道路(省道、县道、乡道以及通村主要道路)周边环境的整治要立即行动起来,特别是道路两侧有居民区的,要及时清理可视范围内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敞口垃圾池等杂物。

(二)嘎查村(社区)的“八清”“三改”。“八清”:全面清理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清理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乱搭乱建、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室内外杂物、清理农村牧区道路沿线杂物及清理厕所粪污。突出房前屋后、院落、道路、河塘“四大区域”,紧抓门口、路口、村口、河口“四大关口”,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预防疾病传播。

“三改”1.改美庭院环境。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室内室外,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库房、清理屋顶楼台,实现庭院美。2.改善村容村貌。进一步绿化美化村庄环境,规范村庄内“三园”(花园、果园、菜园)管理,做到建整齐、摆美观、显特色。扎实开展户改厕工作,推进和完善公厕建设和使用。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3.改变不良习惯。积极发动农牧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不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不乱丢弃死畜病畜,不乱丢用过的口罩,不乱堆柴草农具,不随地吐痰,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月底全面完成)。

(三)打造“亮点”,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各嘎查村(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期要打造几个“亮点”,原则上每个社先期要打造一至两个“亮点”,每个嘎查村(社区)要打造一至两处“亮点”。利用“亮点”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推进全镇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实现“五净三规范”。通过“八清三改”的集中整治,实现“五净三规范”,即“道路净、沟塘净、室外净、室内净、厕所净”,“生产生活物品摆放规范、配套生活家具配置规范、农牧户居住行为习惯规范”。

(五)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补贴、企业履约、村级主体、农牧民自愿”模式,建立旗、镇、村、户分级付费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从“建起来”“用起来”到“管起来”,积极探索不同路径、不同模式的适合实情、方便操作、能管长久的镇村环境长效管护模式,重点要围绕村庄公共环境卫生、户厕设施维护、粪污处理、公厕清洁、绿化管护等建立长效管护制度(5月底全面完成)。

四、时间安排

(一)2月13日-2月19日: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各嘎查村(社区)以多种形式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扩大宣传、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季专项行动。

(二)2月20日-3月10日:集中清理+督查跟进。各嘎查村(社区)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沿河沿线两侧、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和河道坑池等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各类露天堆放垃圾,全面整治“五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养殖场、养殖户区域要重点排查整治。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随时深入实地进行专项督查。

(三)3月11日-3月24日:持续清理+执法推进。各嘎查村(社区)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清理整治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以此次春季提升行动为契机,立足职能职责,主动出实招,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时间,依照《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加大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执法部门要发挥好优势,采取日常行动和专项行动,定期与不定期持续指导、督导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助力农村牧区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3月25日-3月31日:持续执法+完善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当作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执法。为了长效长治,各嘎查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推进环境治理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既要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也要由突击整治向常态化转变,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避免反复反弹。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保洁机制,推动村庄保洁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没有条件的嘎查村(社区),可以合理设置村庄保洁公益岗位,吸收相对困难群众等人员担任保洁员。对保洁员要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分段包片”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垃圾有人清、厕所有人管、污水不乱倒。

(五)4月1日-4月7日:完善机制+考核奖励。对机制完善、人居环境整治成绩突出的嘎查村(社区)进行考核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重在落实。各嘎查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构和保障制度,负责整个行动的协调、推进等工作。明确党支部书记是“村庄清洁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多措并举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自觉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培养群众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二)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打扫卫生,加强畜禽养殖管理,及时清扫畜禽粪污,铲除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尽量避免人直接接触畜禽、野生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分泌物,减少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做好农村牧区改厕宣传工作,督促农牧户做好厕所清洁消毒,加强粪污处理管控,消除粪口传播隐患。做好农村牧区垃圾清运处理,认真落实村庄保洁制度,及时清扫、收运。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坚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为主题,做到工作推进一步、宣传动员就紧跟一步。广泛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村头路边的标语口号、宣传画等创作、收集和推广,充分发挥其通俗易懂、深入人心的教育引导作用,突出特色、形成声势、保持热度。

(四)督查考核、评先评优。围绕任务目标、工作重点,镇政府将采取定期督查和评先评优方式,对各嘎查村(社区)“春季攻坚”开展成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治理经费挂钩。对进度缓慢、成效不显、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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