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张垚同志试用期鉴定材料
一、基本情况
张垚,男,汉族,1975年3月6日生,中共党员,乌审旗人,1999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乌审召镇人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旗纪委派出乌审召镇监察办主任。
二、表现鉴定
政治立场坚定。该同志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高,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敢于同各种反动思想作斗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够辩证、理性地看待事物和问题,大事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用最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与同事相处融洽。
学习勤奋钻研。该同志能够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坚持经常学习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能够把握和理清开展纪委工作的思路,不仅向书本学、向同事学,更善于在工作实践中学习,勤于归纳总结,不断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
该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行得端、立得正。工作、生活中洁身自好,廉洁自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意识上是这样认为的,实际上也是这样要求的,行动上也是这样落实的。在工作中继承发扬优良传统,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险、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折不扣。生活中,始终以党纪国法为标尺,自重、自警、自省、自立;艰苦朴素、清清白白;洁身自爱、积极自信、乐观向上。注重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诚相待,以心换心,维护班子的凝聚力和权威性;与同事之间不耍权威、不搞特权,严格按规定办事,一视同仁;关心农牧民疾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紧紧凝聚在镇党委政府周围,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该同志符合试用期转正条件,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
附件2
郭丽同志试用期鉴定材料
一、基本情况
郭丽,女,汉族,1989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东胜区人,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乌审召镇人民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二、表现鉴定
在学习方面,该同志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等形式,不断拓宽学习渠道,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级会议精神,同时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圆满完成了公务员在线学习及法宣在线学习任务。
在工作方面,该同志主动参与全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结合乡风文明大行动、扫黑除恶,与文明共建结对单位联合开展“六提倡六反对”、传统节日及现代节日期间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该同志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凡事坚持亲力亲为,严格管理家庭及身边人员,坚持原则,不为亲属谋私利、乱办事,自觉维护党政干部的公正廉洁形象。
在作风建设方面,该同志工作中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为科学决策、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力维护镇党委政府的权威,不折不扣地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定。自觉接受镇人大、纪委监督,虚心接受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树立大局意识,努力维护政府班子团结,做到以诚相处。
综上所述,该同志符合试用期转正条件,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