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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0-12055 分  类:劳动、人事、检察;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0年02月19日 名  称: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召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召党发〔2020〕2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

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关于印发《乌审召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9

各嘎查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乌审召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旗纪委监委对基层“微腐败”开展大清扫行动的部署,为确保我镇大清扫行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对我镇“微腐败”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清理整治,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使我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员干部的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聚焦镇纪委监察办、综治信访办受理的反映镇、村嘎查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紧紧抓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健全一批制度规范、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我镇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切实净化我镇政治生态。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清扫行动由镇党委统一组织领导,镇纪委监察办负责统筹督办。结合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深化“三务”公开等工作统筹推进。

  (二)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对在工作中发现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三)坚持标本兼治。针对不同问题情形分类进行处置办理,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同时把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范围。2019年以来全镇受理的反映镇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

  (二)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清理整治以下六类问题

  1.以权谋私问题。重点整治在扶贫资金、惠农资企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在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城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在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2.处事不公问题。重点整治在救济补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3.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等问题。

  4.滥用职权问题。重点整治行政执法和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问题。

  5.涉黑涉恶问题。重点整治非法把持基层政权、侵害群众利益,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代言人和“保护伞”等问题。

  6.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重点整治嘎查村“两委”班子薄弱、战斗力不强,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村霸”“蝇贪”,侵犯群众利益、贪腐谋私等问题。

  五、措施方法

  (一)分期清扫。对2019年以来全镇受理的反映镇、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排查梳理,按照旗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将工作台账分批办理。

  (二)领导包案督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梳理排查出的全部信访举报包案督办,统筹指导和督促纪检监察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

  (三)实施“直接到人工作法”。坚持直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到人、推进到最后一公里”。调查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举报人的反映,当面反馈办理结果。包案的领导同志及督查人员要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的问题要直接到人,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效,保证调查处理工作精准到位。

  (四)跟踪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将大清扫行动作为日常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强化工作指导。

  (五)加强定期调度。镇党委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定期向上级进行情况汇报。

  六、工作步骤

  大清扫行动采取分案、压茬推进的方式进行,每轮“大清扫”工作为期6个月。第一轮的具体安排为:

  (一)集中排查、摸清底数(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月)。镇纪委监委办集中排查梳理和汇总2019年接受的案件线索,建立工作总合账

  (二)集中查办、清仓见底(2020年2月-2020年4月)。包案的领导同志及时认领任务、对接工作,对查办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深入群众了解情况,严格审核调查处理结果。镇纪委监察办对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反映“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督促工作。要将调查处理结果列为“三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

  (三)评估总结、完善改进(2020年5月)。镇党委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评估,妥善办结的,销号处理;未办结的,集中督办、跟踪问效。对本轮大清扫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镇的大清扫行动各项工作。

  组  长:吉仁巴雅尔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新峰         党委副书记、镇长

       那仁达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陈海军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张  垚        党委委员、纪检书记、监察办主任

        脑日布仁庆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宝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宝音图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丽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监察办,负责日常工作,由张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镇“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各项工作,研究推进大清扫行动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组织相关信访举报的排查梳理和办理;进行日常工作调度和情况汇总、汇报;编发工作动态信息;协调指导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压实工作责任。承担包案任务的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包案督办职责,定期听取相关调查处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化工作指导。镇党委要认真落实牵头组织的主体责任,配强工作力量,定期向上级包案的领导同志汇报进展情况,统筹做好调查处理、澄清正名以及结果反馈等工作。要健全和落实信访问题解决机制,压实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强化沟通和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月25日前向旗纪委监委报送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和工作台账,6月30日前报送评估总结报告。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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