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下发至各嘎查村、社区,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乌兰陶勒盖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奋力推动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和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违规、谁整改,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全面整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森林资源量化目标。到2021年底,镇林地保有量达到71523公顷,森林保有量4919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6.64%,森林蓄积量达到88028立方米。
2.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当日扑灭率达到100%。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标。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0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
4.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目标。辖区内无毁林开垦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加强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严格制止非法使用林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时制止并上报。
5.森林管护及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日标,公益林确权率达到95%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加强护林员的管理。
6.林木及森林采代限额管理,辖区内无乱砍,溢伐林木行为发生,配合林业部门做好采代程序有合理有效,督促采伐户不得超限采代及时进行更新造林,年度森林采伐消耗量不超过上级下达的采代限额指标。森林凭证采伐率达到100%、凭证运输率达到100%。
7.营造林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镇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营造林任务、重点区域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指标,督促采伐户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合格标准。
8.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辖区内无滥捕滥猎、收购、出售、引养野生动物及乱采滥控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发生;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无人为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地情况。
9.恢复林地。依法清理回收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的林地,限期恢复森林植被。对确需占用林地的,要督促其依法补办占用林地手续。
二、责任措施
1.实现上述目标的第一责任人为村嘎查长,责任目标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替换。负责本辖区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2.负责落实责任书的签订,嘎查村与农牧业社,层层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年度开展检查考核。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农牧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加大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4.负责管辖内毁林开垦和工程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一是重点排查整治辖区内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对毁林开垦和工程项目违法占用的林地组织限期恢复,确保林业用地用途不改变、林地不流失;二是组织和配合执法部门突出查处毁林开垦和工程项目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行为,确保森林植被不受破坏。
5.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力度,通过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更新、森林抚育管护等方式提高森林、林地保有量及森林覆盖率。
三、考核及奖惩措施
镇人民政府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组织适时开展检查,对完成上述指标成绩突出的村嘎查予以表彰奖励,对造成森林资源下降的村嘎查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