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乌兰陶勒盖镇党代表
补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党支部:
根据党代会年会制工作要求,2019年4月将召开乌兰陶勒盖镇党代会年会。由于部分代表工作调动(离)等原因无法履职,为使年会顺利召开,现就乌兰陶勒盖镇党代表补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代表补选时间
党代表补选工作4月8日前完成。
二、党代表补选对象
党代表补选对象一般为有关党组织负责人,补选后党代表总数不超过原有名额。
三、党代表补选条件
有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树牢“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做到“两个维护”;勇于开拓创新,工作踏实,敬业奉献,在学习、工作及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善于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威信;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身体健康。
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1)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3)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4)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党代表选举程序
1.民主推荐。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宣传党代表补选工作的目的意义,讨论通过选举办法,明确党代表资格条件,无记名推荐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根据“两推”结果,按照差额比例不少于30%的要求,确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审查公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审查。审查通过后,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对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群众监督。
3.正式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候选人名单,无记名差额选举产生党代表,报乌兰陶勒盖镇党委审批。
五、有关要求
党代表补选工作是党代会年会顺利召开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选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代表补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程序,保证党代表素质,确保党代表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中共乌兰陶勒盖镇第三届代表大会补选代表名额分配表
中共乌兰陶勒盖镇委员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中共乌兰陶勒盖镇第三届代表大会补选代表
名额分配表
党支部 |
代表名额 |
代表类型 |
下派代表 |
机关党支部 |
3 |
女代表2名; 男代表1名。 |
|
巴音希利嘎查党支部 |
1 |
下派代表1名。 |
巴图巴雅尔 |
巴音高勒嘎查党支部 |
2 |
少数民族女代表1名; 下派代表1名。 |
党新峰 |
红旗村党支部 |
2 |
男性代表1名; 下派代表1名。 |
白雪峰 |
胜利村党支部 |
1 |
下派代表1名。 |
王钟 |
前进村党支部 |
1 |
男代表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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