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部门、驻镇各二级单位、各嘎查村(社区):
2018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防洪抢险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全镇水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并依照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及乌审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现将今年我镇的防汛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本村境内的水利设施和防洪地段进行检查,做好汛前的排查准备工作
主要防洪地段包括各水库、提防、河流。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时刻警惕,克服各种困难,做好汛前的自查、排查和汛期的巡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水利设施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修复,排除隐患,确保汛期度汛安全。要积极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确保防洪抢险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进度,力争在汛前完成在建工程的建设任务。充分认识我镇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明确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搞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正确对待汛期防洪抢险工作,正视存在的问题,视差距为潜力,变压力为动力,迎接挑战,攻坚克难,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三、严格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情,保证发生重大险情时能及时准确地上报
要高度重视汛前防汛检查工作,镇防汛指挥部领导要亲自带队,在汛前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修改,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汛期不出现问题。要进一步严格防汛值班制度,以便及加强上下联系,杜绝酒后上岗、擅自脱岗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24小时防汛值班,镇防汛办值班电话:0477-7552004。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上报险情、灾情,若发生人为延误上报时间的,将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落实抢险措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组建落实人员管理
要做好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险情,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杜绝因准备不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嘎查村(社区)相关责任人要加强联系,确保汛期防汛信息准确及时的传递。要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物料、机械的准备工作。抢险队伍要结合专业队伍、群众队伍、民兵力量的特长,做好应急抢险情况下的工作安排,及时开展抢险技术培训。要按照自治区、市、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和当地实际需求,尽快完成必要的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防汛机动抢险队在汛期要适时待命,一切行动听从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抢险工作。
六、作好宣传教育,提高汛期防御意识
要加强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相关责任人以及农牧民开展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农牧民自身综合素质和防御意识。
七、明确重点,科学谋划全面完成2018年防洪抢险各项工作任务
突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狠抓防洪抢险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全面完成我镇今年确定的各项水利工作任务。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调查研究,理性思考,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科学、尊重规律,创新防汛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全镇水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嘎查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扎实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努力争取今年全镇防汛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