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苏木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乌审旗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新提升,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白利平 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存飞 党委副书记、提名政府镇长
陈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成 员:郭 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正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高 慧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达布拉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韩 雪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吴治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乔 军 挂职党委委员
边永军 挂职党委委员
郭 雄 副镇长
李 涛 副镇长
谷正列 挂职副镇长
越 磊 挂职副镇长
贺秉元 二级主任科员
王满泉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登军 综合行政执法队教导员
哈 达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李高尚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 瑞 挂职镇长助理
谷清义 挂职镇长金融助理
宣玉锋 工会主席
王鸣山 毛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
石秀荣 堵嘎尔湾村党总支书记
张鹏富 排子湾村党总支书记
王生春 庙滩村党支部书记
谷世贵 水清湾村党支部书记
冯殿孝 无定河村党总支书记
石映录 包日陶勒盖村党支部书记
吴月雷 萨拉乌苏村委会副主任
潘 兵 王窑湾村党支部书记
王茂林 红进滩村党支部书记
赵文峰 大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杨建军 小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王海明 河南村党总支书记
马玉生 巴图湾村党总支副书记
谷正业 河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思兵兵 河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奇 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 鹤 无定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边志龙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珠 拉 无定河幼儿园园长
高 波 无定河小学校长
刘婷婷 河南幼儿园园长
项建军 河南学校校长
白燕兵 纳林河交警中队长
乌云达来 河南交警中队长
三、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各业务部门、各二级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村(社区)主动配合参与,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检查。
四、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各村(社区)、各业务部门、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值班电话和微信、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
五、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各业务部门、各二级单位要建立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数据库,各村(社区)建立本地安全隐患数据库,每月及时报送,汇总后在党委会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纳入2024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六、检查范围
1.“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小医院、小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 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3.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 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4.工矿企业职工餐厅、宿舍等场所。
七、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旗直各有关部门下派专业力量,与各村社区、各内设股室对全镇范围内企业、商户、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覆盖联合检查,督促企业、商户、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工作方案对检查范围开展全覆盖不间断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和重点场所,盯紧隐患,紧盯重要风险,对非法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切实监督企业、商户、人员密集场所将隐患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和总结经验。督促企业、商户、人员密集场所落实联合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对涉及隐患要挂牌督办,涉及处罚事项要坚决给予处罚。
八、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密切协作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对照自身安全短板,积极寻求业务部门支持帮助,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和经营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
各科级领导根据自身分管领域,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防止事故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检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九、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0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8月19日至8月26日)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8月27至9月27日)
第三阶段:执法复查。(9月28日至10月15日)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0月16日至10月31日)
请各驻地二级单位、各业务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安全检查情况报送无定河镇社会治理办,经整理后作为党委会议题进行研究。(电子版同时报送电子邮箱45705177@qq.com)。联系人:雷晓科,联系电话:0477-756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