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现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19年,我镇结合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实旗委和上级纪委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逐步向好,为推动无定河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中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态
(一)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全镇上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列。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旗纪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镇各级党组织务必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规范实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制度。
(四)常态学习、教育提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细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将要出台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系列制度文件,围绕学懂弄通做实、真学真信真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常态长效,引导党员干部把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奋斗的力量、斗争的精神,转化为忠于职守、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具体行动。
二、强化纪律监督执纪问责,提升预防成效
(一)完善廉政制度体系。以内部管理、纪律要求、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三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约谈提醒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守纪意识。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干部履职情况、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开展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挪用贪污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改进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加强初信初访调处,着力化解重信重访,对信访苗头坚持抓早抓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土地确权、征拆补偿、民政救助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处村级资金管理使用和违反法律法规领域案件;坚决扫除执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严肃查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切实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市、旗具体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复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查落实,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严格规范廉洁从政行为,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坚决惩处问责。持续整治微腐败问题,强化筛查督办,坚决查处涉腐涉黑“保护伞”。抓紧抓实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及时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三务”公开责任,在乌审旗纪委监委民生监督平台上实时监控“三务”公开各项信息,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促公开,以公开防腐败,以公正得民心。
(三)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完善学习制度,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纳入学习计划,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业务知识和其它实用知识。充分运用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健全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不断提高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确保廉政宣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镇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执纪执法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消存量、制增量,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转变农村基层作风,把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强化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肃纪律惩戒,有效防止或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四、着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一)切实明责知责。切实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适时调整无定河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思想自觉,做到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精心部署、及时督办,并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做到真管真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及时有效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切实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履责尽责。镇纪委要主动协助党委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督导考评和发现问题机制,压紧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传递到班子成员和每位党员干部,成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要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深入各村(社区)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按季度分析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约谈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将“两个责任”压实压紧压深。
(三)严明考责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分清党委、党支部和纪检部门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常态化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