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AB角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既明确职责分工,又互相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原有分工的基础上,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AB角”工作制度。
一、“AB角”的具体搭配
王凤龙与青梅互为“AB”角;王悦峰与赵正彦互为“AB”角;董德与边明互为“AB”角;张春强与杨彦互为“AB”角;张春强与冯殿忠互为“AB”角;张万祥与贺秉元互为“AB”角。
二、“AB角”的履行方式
(一)互为“AB角”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其中一位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无法正常履行公务期间,由另一位代行职责。
(二)主要领导外出期间,可委托分管常务的副职领导代为主持日常工作。
(三)互为“AB 角”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原则上不同时出差或休假;须同时出差或休假的,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协调班子其他领导成员代行职责。
(四)“AB角”代为履职的范围主要包括:
1.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
2.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3.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外地(区)
来宾参观考察;
4.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三、“AB角”的职责和权限
(一)互为“AB角”的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有权调动与分管工作或项目相关的部门;除被代行履职一方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事项之外,有权按照惯例权限自主决定和处理代行履职事项;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属于工作业务的,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先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属于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与被代行履职一方提出处理意见,报主要领导决定或提请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互为“AB角”领导成员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当依法、审慎、积极代行职权,并尊重被代行一方明确提出的处理意见,代行履职一方根据被代行一方的意见实施的履职行为,由被代行
一方承担责任;其他履职行为或代行履职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四、“AB角”的履职程序
(一)当互为“AB角”的领导成员,其中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应当将暂时不能履职的情况及启动“AB角”的要求向主要领导报告,并通知党政综合办在其不能履职期间,按照“AB角”的要求呈送公文及呈报事项。党政综合办及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代理工作的领导成员请示、汇报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二)互为“AB角”的领导成员中暂时不能履职的一方,一般提前一天告知互为“AB角”的对应一方,并移交好相关工作,对自身尚未处理完结的重大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外出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角”的领导成员中代行履职的一方,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当将代行履职情况详细记录,并在另一方恢复履职时向其通报。
(四)互为“AB角”的领导成员在日常工作中,因工作安排无法正常履行临时性公务,由党政综合办负责及时与代行履职的一方做好衔接,确保工作正常推进。
(五)互为“AB 角”的领导成员中被代行履职的一方恢复履职时,与另一方进行工作交接,同时通知党政综合办恢正常行政事务处理程序,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六)各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好代行职责,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切实落实好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安排,确保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中共无定河镇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