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文件规定,图呼勒岱嘎查项卫兵拟在我镇实施项卫兵养殖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占地总面积6667㎡,项小平拟在我镇实施项小平养殖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占地总面积6667㎡。
经图克镇人民政府与图克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相关村民委员会对图克镇设施农用地项目拟用地进行实地勘测,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牧业发展规划。已拟定了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图克镇人民政府、相关村民委员会协商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土地使用条件。
所有设施农用地项目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通过图克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公告了10天,公告期间无异议。图克镇人民政府同意对该设施用地项目予以备案,并报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