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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278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图克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5年02月10日 名  称: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图呼勒岱嘎查项卫兵及项小平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 文  号:图政发〔2025〕1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图呼勒岱嘎查项卫兵及项小平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

发布日期:2025-02-10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文件规定,图呼勒岱嘎查项卫兵拟在我镇实施项卫兵养殖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占地总面积6667㎡,项小平拟在我镇实施项小平养殖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占地总面积6667㎡。

经图克镇人民政府与图克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相关村民委员会对图克镇设施农用地项目拟用地进行实地勘测,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牧业发展规划。已拟定了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图克镇人民政府、相关村民委员会协商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要求及时限、土地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土地使用条件。

所有设施农用地项目建设方案、土地使用条件通过图克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公告了10天,公告期间无异议。图克镇人民政府同意对该设施用地项目予以备案,并报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查、监管。

文件下载:图政发13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图呼勒岱嘎查项卫兵及项小平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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