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图克镇2024-2025年年度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嘎查村遵照执行。
图克镇2024-2025年年度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发生风雹、干旱、霜冻等自然灾害,造成各嘎查村农作物不同程度受灾,农业及基础设施设施受损,为保障我镇2024-2025年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冬春救助工作规程及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执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实施救助。依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鄂财工指〔2024)728号)和《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乌应急函(2024)82号)等文件,认真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根据受灾程度和受灾户类别,分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救济款项,把救灾款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的使用效率。
三、救灾救助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组 长:斯楞格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布和沁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萨日娜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旗监察委员会派出图克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朱志忠 镇人大主席、党委委员
杨 军 镇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吴晓峰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伊日桂 政府副镇长、人武部长
玉 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白慧荣 政府副镇长
杨钤旭 镇政府副镇长
思 飞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冯 聪 镇综合执法局教导员
伊利钦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王登祥 党政综合办主任
吉 雅 社会治理办(应急办)负责人
赵 慧 社会治理办(应急办)干事
沙仁高娃 黄陶勒盖嘎查支书兼主任
张拴成 呼吉尔特村支书兼主任
谢庆祥 沙日嘎毛日村支书兼主任
杜治权 大牛地村支书兼主任
冯耀进 葫芦素村支书兼主任
刘二飞 乌兰什巴台村支书兼主任
吉日嘎 图呼勒岱嘎查支书兼主任
那仁其力格尔 陶报嘎查支书兼主任
吉日嘎拉 梅林庙嘎查支书兼主任
阿拉腾朝格图 达汉庙嘎查支书兼主任
职责分工:组长斯楞格同志负责全镇救灾救助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布和沁同志协助组长斯楞格同志做好救助救灾的具体工作;纪委书记萨日娜同志负责监督检查全镇救灾资金发放情况,确保救灾救助资金公平、透明、有序发放;财政所做好救灾资金接收和具体发放工作;党政综合办做好救灾救助相关工作会议记录、影像资料、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各嘎查村包村领导和嘎查村支书主任组织召开社员会、代表会做好政策宣传,补助对象评定等相关工作; 社会治理办(应急办)做好具体资料整理,资料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四、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2024-2025年度因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受灾的群众。
(二)救助标准。参照《乌审旗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2025年度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按照中央资金人均208元和结合我市、旗资金匹配、原则上人均按294.90元进行救助。
(三)救灾评定。各嘎查村要结合受灾人员困难程度、生活水平、受灾群众自救能力、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及时召开社员会,进行人口和受灾情况评定。
五、救助程序
根据中央、市、旗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安排情况,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款及时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具体程序如下:
(一)根据各嘎查村2024-2025年度上报的受灾人员明细情况以及旗应急管理局认定情况,确定补助对象。
(二)所在的嘎查村民大会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7天。
(三)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统一核准,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镇党委会议审议,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四)发放救灾资金。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形式发放,发放结果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五)建立台账。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补助工作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舆论宣传。各嘎查村要积极引导受灾群众自力更生、进行生产自救。
(二)加强救灾款项管理。自然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
(三)按照本实施方案,各嘎查村要及时向社会治理办(应急办)报送救灾评定结果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