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采暖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福社的重大民生工程。2024年冬季供热采暖期即将来临,为有效缓解全镇开展农牧民冬季取暖平价煤保障,依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旗集中供热企业及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24〕21号)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通过提供平价煤的方式对各嘎查村农牧民取暖用煤予以扶持,为确保全镇有序取暖、稳定用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旗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妥善解决好各嘎查村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冬季农牧民平价用煤供应工作顺利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供煤保障运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斯楞格 图克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伊日桂 图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王登祥 党政综合办主任
吉 雅 平安建设办主任
范登梅 图克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高小云 城市管理办主任
杜 伟 党的建设办主任
阿拉腾朝格图 达汉庙嘎查支书兼主任
沙仁高娃 黄陶勒盖嘎查支书兼主任
刘二飞 乌兰什巴台村支书兼主任
冯耀进 葫芦素村支书兼主任
吉日嘎 图呼勒岱嘎查支书兼主任
那仁其力格尔 陶报嘎查支书兼主任
吉日嘎拉 梅林庙嘎查支书兼主任
杜治权 大牛地村支书兼主任
谢志祥 沙日嘎毛日村支书兼主任
张拴成 呼吉尔特村支书兼主任
(一)调供数量
鉴于按照常住农牧户户数,各嘎查村常住农牧户原则上每户取暖用煤保障2吨。
(二)调供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集中供热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建管函[2022]96号)文件精神,蒙西地区5500千卡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260-460元/吨,其他热值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按热值比相应折算。为使地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加强地企共建,鉴于集中供热的公益性,我镇集中供热用煤价格参照5500千卡煤300元/吨执行,其他热值煤炭按热值比相应折算。
(三)调供措施
1.镇城市管理办要做好全镇平价煤调供工作的组织协调。镇政府对接国投集团做好市场化调剂、交易、结算等工作。
2.平价煤供应由国投集团统一组织拉运。镇城市管理办、各嘎查村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保障装煤、运输等环节的畅通,确保平价煤有序供应。
三、工作要求
各嘎查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确保责任到人、任务明确。平价煤供应各环节参与部门、经办人员要忠诚履职尽责、加强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出现以次充好、掺杂作假等行为。各嘎查村要充分利用好此次政策优势,主动承担起应尽责任,早签、签实、签好用煤合同。镇纪委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冬季农牧民供暖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