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图克镇2022年安格斯牛、娟姗牛和绒山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图克镇2022年安格斯牛、娟姗牛和绒山羊
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认真落实《意见》中提出:“积极发展牛羊产业, 深入实施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提升工程。”按照乌审旗乡村振兴总体发展规划和图克镇农牧业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立足农牧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促进我镇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进一步做大做强我镇肉牛、乳牛和绒山羊养殖产业,加快肉牛、乳牛和绒山羊养殖改良进程,改善品质,提高个体产出,有利于提高畜牧业发展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我镇肉牛、乳牛和绒山羊养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养殖生产水平和质量,加快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步伐。
二、项目内容
结合我镇肉牛、乳牛和绒山羊改良实际,决定新引进一批纯种安格斯种母牛、娟姗种母牛和绒山羊种母羊并对其给予相应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时限
1.安格斯种母牛和娟珊种母牛:全镇范围内的养殖户。补贴指标累计不超过共计100头。
2.绒山羊种母羊:全镇乌兰什巴台村、葫芦素村、大牛地村、沙日嘎毛日村和呼吉尔特村等非鄂尔多斯细毛羊核心养殖区范围内的养殖户。补贴指标累计不超过共计1000只,
(二)补贴标准
1.安格斯种母牛和娟珊种母牛:引进的纯种安格斯种母牛和娟姗种母牛须年龄不低于12月龄,体重不低于240公斤,补贴5000元;为加快优质肉牛和优质乳牛产业和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此次安格斯牛和娟姗牛补贴发放标准为一次性购买3头及以上的养殖户。
2.绒山羊:一次性购置种母羊需20只以上的养殖户,每只补贴1000元。
(三)补贴原则
1.自愿参与原则。养殖户平等自愿参与项目。
2.专款专用原则。项目资金仅用于养殖户种畜引进补贴,不得挪作他用。
3.直接补贴原则。养殖户需提前向嘎查村申请登记,嘎查村负责选定养殖户并在2022年6月15日前报镇人民政府备案。等项目落实后经嘎查村和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一次性将补贴发放与养殖户“一卡通”。
4.补贴政策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办法适用于户籍为图克镇且在图克镇境内的农牧户、合作社及养殖场。
5.未申请备案、引进的种母牛、种母羊直接或间接享受过其它财政类补贴项目或不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的养殖户不予以享受本补贴方案。
(四)项目实施
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组织并监督此次项目的实施。
1.申请备案。农牧户提出申请,所在村核实同意,并在6月15日前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2.做好动物引进和调运监管,严防疫病传入流行。严格贯彻执行引进审批和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落实隔离观察制度,严禁从高风险区引进动物。引进牛羊养殖户需提前与镇动物检疫部门联系做好检疫工作。养殖户将牛羊引入其它畜群之前要做好隔离观察工作,并且要认真饲养,定时按相关免疫程序对其进行疾病的预防,如遇疾病等应及时对其进行治疗。
3.引进种母牛、种母羊的养殖户必须提供购买地和购入地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和银行打款凭证。
4.为便于管理和系统改良,享受补贴牛羊必须佩戴由镇政府提供的耳标进行建档管理。
5.享受补贴的种牛羊二年内不得出售、屠宰,若私自出售的,一经发现追回全部扶持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镇人民政府牵头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种母牛、种母羊的引进和发放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满达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谢文诚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伊利钦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各包村领导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全体
各嘎查村支书主任
王登祥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按照镇镇党委、政府要求履行好职责,由镇人民政府抓好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具体责任如下:
1.负责项目的实施,牵头抓好监督工作。
2.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完成种母牛、种母羊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工作。
3.负责种母牛、种母羊的健康工作,制订种母牛、种母羊走访工作制度,按时下乡走访,实时监控牛羊健康状况,如有养殖户报告病情,应及时指定人员入户查看,并制订治疗方案。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对拟补贴种畜要进行入户实地核查。项目公示必须在村委会所在地和镇政府同时进行公示,且必须张榜公示到户,接受群众监督。项目种畜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不得倒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农牧民从引种中得到实惠。
(四)加强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对发放的优质种母牛、种母羊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跟踪服务;科学饲养、奖优罚劣;分户管理、责任到人。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为种牛羊的健康养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