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
现将《图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图克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图克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为图克镇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排查摸底。经排查,全镇属地监管企业共有70家(后附明细)。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四)责任划分。按照《乌审旗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各分管口协同镇二级单位和直属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镇平安建设办根据内部职责规定,对于违法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的超过镇平安建设办职责权限的移交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同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实施督办。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发现存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严重超标的生产经营单位。
6.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7.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苏木镇权属范围内的其他情况。
(四)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2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四、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镇平安建设办根据镇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专业技术力量等实际情况,以及分管行业(领域)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编制图克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各分管口安全检查时应当明确每次具体监督检查任务,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被监督检查单位基本信息、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内容。
(二)现场检查、现场处理
1.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隐患,应当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处罚的,上报上级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三)归档
监督检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当将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文书等一并归档;对于立案调查,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上级执法部门落实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晰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的有效举措。平安建设办要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维护监督检查计划的严肃性。
(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平安建设办人员要深入分析全镇范围内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难点。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规定,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附件:2021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21年度图克镇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企业单位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小计 |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重点检查企业(家) |
一般检查企业(家) |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 |
10 |
3 |
10 |
4 |
10 |
39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
3 |
2 |
1 |
1 |
1 |
1 |
9 |
一般企业 |
4 |
2 |
2 |
5 |
1 |
2 |
16 |
合计 |
9 |
14 |
6 |
16 |
6 |
13 |
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