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图克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图克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图克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乌安委办函〔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打相结合,强化措施,明确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坚决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管理过程的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确保不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烟花爆竹事故,为构建“魅力图克”、“平安乌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镇政府成立全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沙健为组长,副镇长刘晓宇为副组长、各嘎查村、派出所、平安建设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的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部门责任,履行职责,具体职责分工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零售户经营、储存的审批管理。依法查处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发现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坚决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向公安等部门通报情况,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燃放、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侦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收缴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应急、工商等部门移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受理、迅速查办;取缔无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三级属地管理责任,组织、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清查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强化排查技术手段,持续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律、安全意识。在嘎查村、企业、学校周边等部位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利用“官方图克”微信平台、手机信息等宣传烟花爆竹事故的严重危害,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要让群众和老百姓认识到违法私制烟花爆竹害人害己,祸害乡里、殃及四邻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违法私制烟花爆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拉网式排查清查,从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业户,要坚决查处取缔,并查清非法生产原材料来源及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渠道,一追到底,摧毁其制贩网络和流通渠道。对那些有烟花爆竹制作传统的村和曾发生过非法制作烟花爆竹事故的村、户以及“重点人”,要重点布防布控,采取人盯死守、查疏堵漏、围追堵截的办法,及时整治和查处非法制作、非法原料药来源,坚决打击非法制作、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开展时间
2021年2月2日至2月6日
2021年2月7日向旗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合执法。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主动通报情况,形成合力,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共同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当前,各单位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深入一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村庄是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负全责。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取缔,并追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凡是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并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不仅要严肃查处肇事者,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必须依法从严倒查、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村级领导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备勤力量,确保政令、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