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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1/2020-16210 分  类:其他;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图克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26日 名  称:中共图克镇委员会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对旗区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文  号:图党发〔2020〕136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驻村工作队:   根据乌审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对旗区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中共图克镇委员会 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对旗区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反馈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6

各嘎查村、驻村工作队:

根据乌审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对旗区脱贫攻坚工作暗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精准整改的原则,对反馈问题进行认领整改,确保到位惠民,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进一步深入查找、检视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惠民务实,做到精准整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二、整改任务

(一)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有偏差。个别旗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贷后监管不到位,个别贫困户贷后资金使用不规范,未直接用于生产或生产营业。个别贫困户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但研判不准,导致贫困户未获得贷款。个别旗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不到位,个别贫困户仍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个别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小额信贷台账更新不及时,贫困户贷款状态无法准确统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贫困户应晓尽晓小额贷款政策。通过发放宣传折页、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关于贷款的相关政策,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其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接沟通,及时更新扶贫小额信贷台账;三是压实责任。要求嘎查村和驻村工作队要履行好贷后管理的配合协助责任,配合上级部门对贷款贫困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嘎查村、各驻村工作队

(二)扶贫项目和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旗区未制定扶贫资产收益具体实施办法。个别旗区未建立扶贫资产风险隐患台账,且风险隐患项目整改措施不够细致,可操作性不强,整改效果不明显。个别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扶贫资产“三本”账建立不完整,缺少公益类或到户类资产台账。个别旗区2020年实施项目施工进度缓慢,资金不到位;个别已实施完工的产业扶贫项目尚未组织验收;个别2019年变更到2020年的项目,变更事宜未在2020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中体现,且未在相关平台公示。

整改措施:研究制定实施《图克镇脱贫攻坚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嘎查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嘎查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各嘎查村根据实际情况可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由农牧民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实施主体,嘎查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指导并参与议事。镇建立资金投入风险评估机制和资金退出机制,加强对扶贫项目公告公示、风险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资产收益扶贫规范、健康、有序运行。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嘎查村、各驻村工作队

(三)其他方面的问题

1.帮扶工作存在松劲歇脚现象。个别帮扶责任人2020年走访次数较少,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2020年走访记录未填写,落实“四不摘”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乌审旗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单位管理办法(暂行)》《乌审旗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暂行)》《乌审旗“优化扶贫机制、提升脱贫质量”公开承诺制实施方案》严格要求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定期走访,突出帮扶成效、提升帮扶质量。二是发动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及驻村工作队积极入户走访,对没有及时走访的帮扶责任人主动沟通对接到单位到人,督促走访。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嘎查村、各驻村工作队

2.个别嘎查村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台账更新不及时,五级书记抓扶贫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镇、嘎查村两级书记抓扶贫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由镇扶贫办监督、驻村工作队建立完善镇党委书记、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台账。

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嘎查村、各驻村工作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村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聚焦反馈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确保11月30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逐项对照、及时盯办,推动整改落实。各嘎查村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上级要求,全力抓好本领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见底、不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不改彻底不放过,不改到位不销号。对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限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逐步解决的问题,持续坚持现行扶贫标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创造条件分阶段逐步解决,各嘎查村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自查,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整改到位。对在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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