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旗委、旗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整改、消除各行各业各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全苏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苏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旗相关部门检查全苏木安全生产状况,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明确和落实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保持全苏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检查对象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中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联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满都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政府副苏木长邹立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呼和巴日斯同志兼任,负责日常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检查重点
(一)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内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内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将设置在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四)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六)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五)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六)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审批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七)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八)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到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联合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力量,逐个场所排查。
(二)切实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
(三)实行“六个一律”刚性措施。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违规使用锅炉等压力容器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
(四)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转发一批事故警示录。组织“九小”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结合实际细化本区、本行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最大化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区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是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更加扎实地抓安全生产,保持高压态势,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始终,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治,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结合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将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四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排查出的每条安全隐患都要注明基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要认真总结去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至今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暂时不能完成整改措施的重大安全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五是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隐患具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该吊销证照的要吊销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凡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