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苏木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二级单位、各驻地企业:
现将《苏力德苏木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苏力德苏木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苏力德苏木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苏木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根据我旗(乌安办〔2018〕2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苏木范围内集中开展二次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各嘎查村、二级单位,监管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一、督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督查抽查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从2018年6月21日至6月26日;第二次督查时间从2018年7月15日至7月20日。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主要对各嘎查村、二级单位、驻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节假日值班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
三、督查人员安排情况
督查组组长:满 达(苏力德苏木副苏木长)
成 员:徐 瑞(苏力德苏木安全生产干事)
敖特根吉(苏力德苏木安全生产干事)
督查工作联络员徐瑞联系方式:15049853925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督查工作。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本单位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本次大督查排查出来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做好记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防范措施,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对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处罚问责。嘎查村、二级单位、驻地企业按照此方案尽快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