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和交通运输进入旺季,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乌安办发〔2024〕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二级部门和镇6个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分管辖区和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铺开,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精心准备,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二级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和季节性特点,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持续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交通方面。要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牧区路况差、车辆拐弯盲区等区域排查巡查和农村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四轮农用车文明守法驾驶管理。
(二)消防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火意识,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清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柴草、秸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要针对当前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组织力量对商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
(三)燃气安全方面。配合旗住建局、燃气专班,对辖区液化气中转站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发现隐患问题立即依法处置,推进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
(四)文化旅游领域。要强化旅游景点、景区、各类娱乐场所安全检查。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各嘎查村务必对辖区村民建房(包括旧房拆除、C、D级危房维修加固、改建等)及各类棚圈建设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好安全措施,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无人员伤亡。
(六)食品安全检查。“五一”期间正值春夏之交,各种食品安全事故诱发因素较多,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二级部门务必对辖区内的饮食店、小餐馆、农家乐、超市、集贸市场及流动摊点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要教育广大食品经营业主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禁过期霉烂变质食品流入市场。
(七)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各嘎查村务必对辖区林区加强监管,加大对重点区的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防火意识;督促护林员切实履行职责,守护好林区,确保辖区节日期间无火灾事故发生。
(八)其他行业领域。各嘎查村结合近期农牧业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对农牧机械、水利建设工程等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社区对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强化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各嘎查村、社区,各相关二级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