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相关二级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嘎鲁图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那日苏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呼亚格图 党委委员、副镇长
毕肇南 副镇长(常务副组长)
王 英 政法综治中心副主任
成 员:康晓平 卫生和计生育办公室主任
乔俊平 民政办主任
格日乐其木格 社保医保站站长
曹有文 政法综治中心副主任
罗 昊 嘎鲁图镇第一派出所所长
纪建军 嘎鲁图镇第二派出所所长
万 军 嘎鲁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布仁巴图 镇残联干事
孟根布拉格 呼和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巴特尔 呼和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满都拉 萨如努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赛音朝格图 布寨嘎查党支部书记
额尔德尼仓 巴音温都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孟克巴特尔 斯布扣嘎查党支部书记
朱广宇 神水台村党支部书记
刘占岐 巴音柴达木村党支部书记
王世奎 木都柴达木党支部书记
高志清 沙沙滩村党支部书记
杨玉斌 达布察克村党支部书记
方旺荣 后寨则村党支部书记
王美艳 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
孙 伟 萨拉乌素社区党支部书记
樊 燕 苏里格社区党支部书记
斯庆图亚 独贵龙社区党支部书记
吴雨喆 呼热胡社区党支部书记
阿拉腾乌拉 南丁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和计生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康晓平同志兼任,具体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同时各嘎查村社区组织成立关爱帮扶小组,小组成员由嘎查村社区主任、辖区片警、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家属、志愿者等组成。
二、工作职责
(一)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镇精神卫生工作,协调全镇各部门开展工作;制定全镇精神卫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性文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按照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全镇精神卫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精神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草拟全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我镇有关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精神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预防和控制精神疾病的发生,承办我镇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1.镇派出所:全面排查了解我镇境内精神障碍患者情况。掌握镇内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依法强制送往公安部门所属的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镇精神卫生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管理,负责精神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开展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测与管理,与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3.政法综治中心: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协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及管理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4.民政办: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办理低保,对生活困难的按照政策给予临时救助。
5.镇残联:协调建立我镇精神疾病康复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体系,制定计划、采取措施,推进“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障碍康复工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生活、职业技能康复服务;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消除偏见,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平等参与社会;依法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
6.爱心帮扶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例会。加强同相关部门协作,熟悉联系方式,随时保持沟通,协同随访患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帮助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