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嘎鲁图镇2018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及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及重点区域
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切实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绿化意识,进一步推动村村绿化进程,开展好2018年全旗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及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8〕6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将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文化旅游相结合,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效落实。各嘎查村作为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丰富春季义务植树活动形式,提高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成效,在全镇掀起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新高潮,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安排
(一)任务分配
2018年,全镇义务植树和重点区域绿化植树造林任务为3000亩,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嘎查村 | 任务(亩) | 嘎查村 | 任务(亩) | 嘎查村 | 任务(亩) |
呼和陶勒盖嘎查 | 300 | 呼和淖尔嘎查 | 300 | 斯布扣嘎查 | 300 |
巴音温都尔嘎查 | 300 | 萨如努图嘎查 | 300 | 布寨嘎查 | 300 |
木都柴达木村 | 100 | 巴音柴达木村 | 100 | 神水台村 | 100 |
沙沙滩村 | 100 | 政府干部职工 | 500 | 林工站 | 300 |
(二)种植需求
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本次春季义务植树造林以设置沙障、种植沙柳等灌木为主。有意种植乔木的,请嘎查村自行与“3+1”互助共建单位联系购买苗木,并做好种植养护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活动时间:3月27日—4月5日为宣传、动员、分解任务阶段;4月6日—4月17日为集中植树阶段;4月18日—5月1日为初验阶段;8月15日—9月1日为全面验收阶段。
2.参加人员: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全体干部职工,全体嘎查村,各二级部门,各社区帮助党建联合体开展植树活动。
(四)确保栽植质量
集中造林期间,按照“谁栽植、谁浇水、谁养护”原则,各嘎查村在植树完成后必须对所栽植的苗木进行持续跟踪浇水,实行两次验收,在绿化造林活动结束后对施工质量和种植面积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对苗木成活再验收,公路两侧成活率要达到90%,其他区域要达到75%,并纳入年度实绩考核。
(五)加强督查落实
各嘎查村对辖区内违法占用林地的,要坚决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进行植被恢复,特别对毁林开垦后已通电通水的地块,要坚决恢复原貌,此项工作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义务植树期间,镇纪委、林工站重点督查义务植树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嘎查村、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绿化造林期间,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六)强化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
各嘎查村义务植树基地选址确定后将地理坐标于4月1日前报送镇林工站。
活动期间,各嘎查村需在每日下午2点前向镇林工站报送植树造林信息,信息内容以图文数据为主,要全面反映义务植树整体进度和亮点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图拉 联系电话:1384847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