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乌审旗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维护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3月6日,乌审旗社保局召集乌审旗53家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召开了乌审旗201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会议,会议由社保局副局长牧仁同志主持。
会上,社保局医保股股长高建国同志就加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意义、乌审旗社保局2017年医疗保险开展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反映的意见等方面作了重要讲话,并部署了2018年工作。同时为了确保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对2018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在服务协议的执行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的约定内容,凡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一律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必须确保参保人员知情权,患者购药提供清单时要药药相符,不得替代药名,严禁出现以药易物和刷卡套现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定点资格,造成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套取基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
会议结束后,乌审旗社保局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签订了《乌审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孙改梅)